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澄泉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 2017-11-3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澄泉辞去
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陈澄泉(第38选区)因职务变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澄泉辞去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陈澄泉的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