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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汇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审意见

日期: 2018-01-04

 

关于徐汇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初审意见

——在201813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潘晓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徐汇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徐汇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委对计划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化,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区域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重点领域改革取得一定成效,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较好地完成了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当前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传统业态转型任务艰巨,科技资源的转化效应还不明显,科创中心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仍不显著;就业、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改善任务繁重,食品安全、消防、交通和环境治理仍需持续发力。对于这些情况,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切实加强研究,努力予以解决。

二、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区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充分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2018年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了六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十三五”规划紧密衔接,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基本适宜,相关工作措施针对性强,总体安排基本合理,符合徐汇实际。因此建议本次常委会将区政府提出的徐汇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关于徐汇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交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