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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日期: 2022-06-22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2022620日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和《中共徐汇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精神,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抓好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升政治意识,努力建设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

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担当,主动作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徐汇发展实际需要,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全力履行领导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中的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担当尽责、作出表率,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

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围绕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推进,找准人大工作和徐汇改革发展大局的结合点,以更优质的法治环境保障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需求,落实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持续加强对三旧变三新等民生工作的监督,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主动收集立法建议,倾听民意、回应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更扎实的为民服务创造高品质生活。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听证等监督方式,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参与度、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更精准的监督问效促进高水平治理。

三、强化法治保障,努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依法履职尽责,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卓越城区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照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能,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落实区委《关于健全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规范本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健全人大任命干部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四、发挥主体作用,努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不断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有序组织代表活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认真落实三联系制度,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反映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推进家、站、点平台赋能增效,推进代表工作小组扩容提质。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进一步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建设,加强对华泾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