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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2-08-18

 

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情况的报告

2022817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李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已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825日通过,20219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为持续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联动,并于今年7-8月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执法检查组,由徐国文副主任担任组长,城建环保委和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共10位同志为组成人员,并确定了此次执法检查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711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听取并通过了执法检查方案;7月,市人大常委会肖贵玉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和市相关单位到徐汇调研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徐汇人大城建环保委在市人大《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上作交流发言;7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交流座谈等方式开展了执法检查,区房管局等3个部门提交了自查报告。8月上旬,检查组研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充分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意见。检查组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制度和措施,围绕“建设新徐汇 再造新徐汇”目标,统筹推进“三旧”变“三新”工作计划,全力开展城市更新攻坚行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逐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我区以城市更新作为“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的重要发力点,围绕“三旧”变“三新”、土地储备和资源盘整、道路和绿化建设三大方面,开展老小区房屋征收、旧住房更新改造等七大攻坚行动。成立了房屋征收、住房改造等五个攻坚指挥部,通过区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领导小组向各指挥部下达攻坚任务清单,区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项目推进进度,搭建部门协调平台,有效强化部门联动,促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持续优化城区空间格局

积极配合市级单位研究制定城市更新指引、城市更新行动和更新方案编制办法等配套文件,深入推进本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制定特色化的空间发展策略。以“徐汇2035”单元规划为基本框架,细化完善专项规划研究和编制,加快拓展新发展空间。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和各类市政建设,不断重塑提升城区环境、优化区域功能,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

(三)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再提升

全力推进零星旧改“一年决战”,全面启动21个地块零星旧改工作。推进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旧住房修缮改造,2021年以来共计实施成套改造6.1万平方米、修缮改造38.75万平方米。统筹片区一体化更新改造,并在东安一二村等片区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1年以来962个单元通过意愿征询,完工311台,申晖小区、金牛苑小区等居民区均实现了“规模化”加装。

(四)历史风貌保护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落实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统筹制定衡复风貌区“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衡复通则”、“风貌区弄堂设计导则”等细则,加强顶层引领作用;同时,开展风貌保护相关课题研究,建设“一网通管”风貌保护管理应用场景,有效推进历史风貌区道路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挖掘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促进风貌保护的深耕细作和活化利用。

二、存在问题

(一)政策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未充分挖掘

《条例》重构了机制体制,除规划土地、建管部门之外,把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财税以及相关行业部门纳入其中。但在实施过程中,政策组合叠加效应释放得还不够多。城市更新工作对于更新统筹主体和政府双方获得的激励和预期“收益”不足,对于市政交通、教育、养老、医疗、体育等重要项目长远规划的统筹协调性欠缺。

(二)片区一体化更新还需深入探索实践

检查中发现,单体的老旧小区改造,难以解决整个街区的空间形态零散、物业管理薄弱等问题。城市更新过程中,老旧住房修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地上地下空间综合提升改造等各项工作统筹不充分,城市更新工作的实际效果显示度不足。

(三)落实执行《条例》还需加强创新和攻坚

检查中发现,目前部分城市更新工作标准和规范未有明确细则,在此情况下,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执行困难,碰到相关问题寻求突破解决的办法不多。另外,我区有较多建筑结构差、人口密度高、安全隐患大、基础设施薄弱、疫情防控风险高且达不到成片旧改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仅通过贴扩建改造的方式,依然无法解决房屋安全隐患的问题。

(四)社会公众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积极性不足

检查中发现,相关部门未充分运用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对城市更新活动进行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向社会公布城市更新行动计划、更新方案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等工作的渠道和方式单一,在编制更新行动计划等工作听取相关单位和个人建议方面还不充分,相关部门调动市民参与城市更新工作积极性、落实更新建议归类和研究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建议

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设新徐汇、再造新徐汇”的实施方案中,重点推进城市更新发展计划和“三旧”变“三新”老旧小区再提升计划,就是为建造一个崭新的徐汇,更好满足徐汇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更好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条例》的制度执行和保障力度

一是要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把贯彻《条例》与“三旧”变“三新”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强化区更新领导小组和五个攻坚指挥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理顺条与块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使《条例》得到更坚决、更全面、更有效的贯彻实施。二是要进一步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的扶持配套政策,积极评估制定区级实施细则,努力释放政策组合叠加效应。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及重点单位的作用,相关规划编制、建设方案多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落实更新建议归类和研究,切实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不断创新开辟片区更新改造的新路径

一是要全力攻坚,敢啃硬骨头,加快实施重点片区更新计划。要用好用足政策,积极争取市级层面支持,结合地区规划编制最优更新方案,科学确定和规划老旧小区留、改、拆的标准和范围,充分将政策红利释放到城区“洼地”中去,为完善细化《条例》实施细则提供徐汇样本。二是要注重规划一体化、功能一体化、设施一体化、物业一体化,探索实施“片区一体化更新”,解决更新“碎片化”问题,完善并提升片区整体品质,走出一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之路。三是探索运用城市更新信息系统对城市更新活动进行统筹推进、监督管理,为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提供服务保障,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技术开展城市更新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更新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在老旧小区面貌再提升的基础上,更加要关注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加快构建布局科学、功能完善、全面覆盖的“生活盒子”,不断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二是城市更新不仅要有“拆建修补”的物质变化,也要有“以美育人”的精神追求。继续积极探索社区规划师制度,因地制宜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让现代和传统、发展和保护并行,提升城区“参差多态”的附加值,使居民获得感、归属感和认同感的成色更足。三是要守牢安全底线,制定和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按规定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评估,严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关,促进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