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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徐汇区2023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3-11-21

 

 

——20231120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徐汇区财政局

 

根据《预算法》和我区《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规定,当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和减少预算总支出、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据此,结合我区2023年预算执行等情况,拟对我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收入事项

1.区级财政收入。年初预算237.57亿元,同比增长5%,受经济恢复性增长和去年同期大规模留抵退税拉低基数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持续回稳向好、不断提质增效,总量更高、结构更优、势能更足,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收入实际,我区2023年区级财政收入预计为244.37亿元,同比增长8%,调增6.80亿元。

2.市区财力结算净收入。年初预算35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3.般债务转贷收入。一般债务转贷收入由0调整为11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4.70亿元,新增一般债券6.30亿元。

4.调入资金。年初预算1.21亿元,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调整为4.48亿元,调增3.27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按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57.53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6.上年结转收入。年初预算3.57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二)支出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30亿元,本次不做调整。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夯实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对于预算执行慢的一般项目、专项资金,按相应比例调减预算,全力保障三保等民生领域,安排疫情防控结算资金、新增一般债券项目增支;同时,基本支出等政策性增支按规定据实调整。

2.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4.88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经上述调整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334.88亿元调整为355.95亿元。支出总量由年初334.88亿元调整为355.95亿元,其中预计当年结余21.07亿元按《预算法》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收支差额。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收入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含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进一步提升区域发展能效,加大重点地块出让力度,由年初预算115亿元,调整为157.04亿元,调增42.04亿元。

2.彩票公益金收入。年初预算0.28亿元预计上级下达收入减少,调整为0.19亿元

3.市区财力结算净收入。年初预算0.14亿元,根据市财政相关要求,调整为-2.89亿元,主要是轨交23号线建设费用分担上解以及按区级土地出让收入的2%计提用于农业农村。

4.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由0调整为18.5亿元。

5.用上年结转收入。年初预算4.43亿元,根据政府性基金分项平衡要求,相应调整为2.51亿元

(二)支出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含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102.50亿元,调整为152.81亿元,调增50.31亿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道路及旧改征收。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根据上级资金下达情况,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由0调整为0.30亿元。

3.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由0调整为11亿元。

4.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0.48亿元,预计上级下达收入减少,相应减少支出,调整为0.39亿元

5.调出资金。调出资金由0调整为3.27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按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6.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7.50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7.转下年支出。年初预算9.37亿元,根据政府性基金分项平衡要求,相应调整为0.08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119.85亿元调整为175.35亿元。支出总量由年初119.85亿元调整为175.3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一)收入事项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3.34亿元,调整为5.92亿元,调增2.58亿元,主要是国有企业上年实际经营收益增加。调增收入按规结转下年支出。

2.转移支付收入。年初预算0.06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3.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年初预算0.80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二)支出事项

1.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2.92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2.调出资金。年初预算1.21亿元,本次不做调整。

3.结转下年支出。年初预算0.06亿元,调整为2.64亿元。

经上述调整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由年初4.19亿元调整为6.77亿元。支出总量由年初4.19亿元调整为6.7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预算是基于目前情况的预计。由于市对区财力结算等尚未完成,预算收入和基金收入可能还有变化,至年末如有新的超收财力,将按《预算法》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为推动单位加紧完成年内工作、提前谋划明年工作,通过完善支出管理规则、加强支出进度通报、督促预算支出执行等方式,对单位未使用的预算将进一步及时收回统筹,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和基本支出将相应据实调整。区财政局将结合我区财政经济运行实际,综合考虑上级政策性因素的下达落实以及今明两年预算的收支平衡和有效衔接,加大三保等重点民生及高质量发展投入,按要求和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相关收支余项目,由此形成的数据变化,不再另行修正预算调整方案,纳入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一并报送人大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