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4-03-07
——在2024年3月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孙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一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制委与各专工委、办公室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23年,共收到区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8件。从报送备案的总体情况来看,区政府能够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监督,报备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制委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办法》,对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材料进行了初审,均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报送备案要件。办公室根据以上文件的具体内容,分别交由相关专工委对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审查,涉及财经委5件、城建环保委3件。
经审查,未发现规范性文件存在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本级或者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情形,并已分别按期备案。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按照“法制委要件审、专工委专业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对相关单位报送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备案审查。按照规定将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议题,每年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增强工作严肃性和透明度。
二是有效加强沟通协作。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沟通,深化共识。在规范性文件出台前,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调研,畅通民意渠道,推进公民有序参与。
三是定期总结经验成效。归纳总结近5年来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工作情况,推动日常审查与专项审查相结合、定期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形成规范性文件动态审查与清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当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备案审查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备案审查工作面有待进一步拓宽。目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均来源于各报备单位的报送,尚没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知晓度还不高,参与度较为有限。二是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各类报备文件呈现出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特点,相关审查主体需要进一步充实专业审查力量,提升专业能力、法律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审查工作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市人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下一步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审查质效。有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智囊团”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征求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关于备案审查的意见建议,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职能作用,不断扩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面,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增进沟通协调,畅通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和协作,在通报工作情况、移送审查、征求意见、规范内容、协助审查、业务交流等方面,努力形成更加健全高效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确保应报尽报。
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化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具体要求,以及规范性文件背景意义、相关规定等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制委和相关专工委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法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