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4-05-30
——在2024年5月2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十七届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和十一届区委第89次常委会审议通过,2024年3月12日,第一批《徐汇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徐府发〔2024〕5号)正式发布,共11项。现将二季度6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如下:
一、项目推进情况
(一)已完成项目(3项)
1.制定了《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着力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
2.制定了《2024年徐汇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3.制定了《2024年徐汇区“五大战区”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二)拟二季度完成项目(3项)
4.为激发调动社会力量,打造科创徐汇国际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上海法律服务高地,正在制定徐汇区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实施意见,根据部门反馈意见,目前正在对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5.聚焦重点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紧缺急需现状,为进一步强化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正在制定推进徐汇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建设行动方案,待市级层面相关文件出台后,将市局最新文件精神融入区域行动方案,确保方向一致,步伐一致。
6.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垃圾分类实效和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正在制定徐汇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现已完成公众意见征集,下一步拟同步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三)拟三、四季度完成项目(5项)
徐汇区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徐汇区促进社会调解组织发展的扶持意见、美丽徐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新一批徐汇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徐汇区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尚处于文件起草阶段,拟于三、四季度进行集体决策。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区政府办公室将牵头并督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的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如期完成。
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调整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考核要求,区政府办公室拟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第二轮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