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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进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5-04-17

 

——在2025年41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董文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区府办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制定发布第一批事项目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制定过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公共性、重要性、程序性、公开性原则,2025年初,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能级提升,区府办牵头开展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工作,对部门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征求相关部门和区领导意见,将区发展改革委、区新型工业化办、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投促办6家单位上报的16个事项列入2025年度第一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经第十七届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第十一届区委第12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目前,16个事项已完成。

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控制投资概算;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徐汇专业服务业机构能级更强、服务品质更优、创新动力更足、开放水平更高、市场环境更佳,打响徐汇“新质服务商”品牌;修订徐汇区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促进徐汇区绿色低碳发展。

区新型工业化办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全国人工智能高地;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高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区域高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元宇宙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速元宇宙产业生态集聚,推动元宇宙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具身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徐汇具身智能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新型工业化。

区商务委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现代商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高品质商业品牌集聚、高水平开放经济发展、高质量新型消费融合,加快建设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要承载区,打造闻名遐迩的世界级地标性消费商圈;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紧抓全市首批股权投资集聚区建设,多维度构建区域科创金融生态。

区科委制定徐汇区关于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的实施意见,提升企业整体创新能级,大力支持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梯队建设;修订徐汇区关于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建设的若干意见,鼓励孵化器提升动能、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制定徐汇区关于打造科创街区,引领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创新策源,增强成果转化,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修订徐汇区关于推动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集聚生命健康企业、提升区域创新氛围、支持药械产品研发产业化;制定徐汇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加快推进徐汇合成生物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完善合成生物产业生态体系,打造合成生物产业集群和创新策源高地。

区文化旅游局制定徐汇区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营造良好的文创产业生态环境,全力以赴汇聚一批优质企业、吸引一批顶尖人才、打造一批经典IP、培育一批文化新型业态,铸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高地。

区投促办制定徐汇区关于优化提升楼宇(园区)能级的实施意见,保障产业主体的载体空间需求,支持楼宇(园区)主动开展改造升级,有效集聚一批产业特征明显、发展潜力较大、行业引领性强的优质企业和项目。

、下一步工作

区府办将加强对目录发布后的决策事项的动态跟踪以及项目储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督促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的制度,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推动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加强对承办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其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定程序,确保责任明确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并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