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日期: 2025-04-17
——在2025年4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徐汇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孙晓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一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制委与办公室、各专工委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有关精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4年,共收到区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2件。从报送备案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报备单位能够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主动接受监督。法制委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对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材料进行了初审,均符合《工作办法》规定的报送备案要件。根据以上文件的具体内容,分别交由相关专工委对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审查,涉及城建环保委1件、财经委1件。经审查,未发现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形,未出现被要求作出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况,并已分别按期备案。
二、开展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认真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新修改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加强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背景、专业要求等方面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律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工作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对相关单位报送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及时由法制委进行要件审查、由相关专工委进行专业审查。每年向常委会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华泾镇人大的日常联系,督促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加强专项审查,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落实市人大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对11件已入库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做到应报尽报、应修尽修、应废尽废。与区政府共同开展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对7件区政府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效力复审和集中评估,形成规范性文件动态审查与清理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法制委将在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一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修订《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办法》,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各项制度。
二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探索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途径与方式,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不断扩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面,引导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华泾镇人大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在移交处理、征求意见、会商协调、信息共享、业务交流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跟踪问效、形成监督闭环,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通过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法制委和相关专工委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法律能力,更好适应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需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