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吴建钢等同志职务
日期: 2005-03-25
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吴建钢等同志职务
(2005年3月16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建钢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于雪艳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美华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包 莉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曹 庆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徐信芳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陆正一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培玲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汪根娣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周云根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郭菲力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程胜利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善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诞庆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朱伟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