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免名单
日期: 2024-04-30
(2024年4月29日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华同志为徐汇区副区长;
决定王华同志为徐汇区代理区长;
任命陈勇同志为徐汇区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徐汇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杨晓洁同志为徐汇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陆春晖同志为徐汇区信访办公室主任;
任命宋开成同志为徐汇区数据局局长;
任命杨彬、廖潇歌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花蓉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卢中南、杨咏梅、汪蔚青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剑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薇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陆雄、胡程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严明、钱晓雍、徐杰、程泽坤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有财、谭芳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争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邢冰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令、吴浩捷、胡百青、姜大昕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娟萍同志为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虹梅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朱以珍同志为徐汇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于是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何诘弥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莫文静、魏艳美同志为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彭海东同志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寅飞同志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争同志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斜土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范润生同志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虹梅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夏飞同志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虹梅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世明同志徐汇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何倩同志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传伟、叶晓晨、吕燕娜、陈芳、林佩瑶、周恒阳同志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