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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向首批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

日期: 2005-03-31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向首批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

颁  发  任  命  书

 

3月30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向首批被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贤训、副主任乔德华出席了颁发仪式。仪式由乔德华副主任主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贤训、副主任乔德华向53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在庄严的国徽下,人民陪审员集体进行宣誓。3位陪审员代表作了发言。他们感到,当选人民陪审员既光荣,但更是责任重大,表示要认真参加培训,加强学习,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技能,爱岗敬业,努力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区人民法院领导也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张贤训主任作了讲话,他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人民陪审员和参加颁发任命书仪式的各位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认识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国家本质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在司法领域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增加司法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当前我们要大力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区委宣传部门、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要把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徐汇报、区有线台要积极配合,抓住重点,广泛宣传,以保证决定的顺利贯彻实施。

二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和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制度、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区法院应当以贯彻实施《决定》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明确规定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权利和职责,规定合议庭评议时的原则和方法,真正让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同时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陪审员参加培训,使陪审员熟悉诉讼程序,掌握审判技巧,并认真科学地对陪审员的审判工作加以考核,从而保证审判质量,促进审判水平。

三是人民陪审员要努力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要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办案,做人民的公仆。陪审员还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维护司法权威,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