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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法律贯彻实施,建设和谐交通环境

日期: 2005-06-21

 

 

 

促进法律贯彻实施,建设和谐交通环境

----区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视察

 

道路交通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安排代表明察暗访了解情况,并于6月14日下午对我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代表们实地查看了漕溪路漕宝路路口、漕溪北路零陵路路口、徐家汇三个交通流量大、执法相对困难的地区,听取了区公安分局程景新副局长汇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年来的情况并进行座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桂骥敏参加了视察。

参加视察的代表高度肯定了公安部门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一再表示感谢,认为区公安分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执法,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同时代表们对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做好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针对当前一些市民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交通法规意识淡薄,抢行占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无视交通法规的陋习比较普遍的现状,社会各机关、组织、单位、社区和小区都有责任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城市建设规划与交通规划有效结合起来。当前我区道路施工进入高峰期,中环线徐汇段、铁路南站、轻轨车站、斜土路拓宽等重大市政建设施工对区内主干道交通影响十分突出,给有效组织交通带来困难。市、区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建立合作机制,强化道路施工的统筹规划、尽量错开重大市政工程集中在同一区域同时施工,减少城市建设对交通的影响。

三、要对严重堵塞的路口和路段加大投入和管理,排堵保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代表们根据明察暗访的情况对桂林路2号桥交通堵塞、宜山路建材一条街公交车站设置、公交与出租车驾驶不规范等等妨碍交通安全通畅、人民群众意见相对集中的问题,希望公安分局认真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四、加强警力配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公安分局现有在编交警326名,平均年龄41岁。在9个中心城区中,我区分局交警人数居第5位,注册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数量均居第1位、非机动车数量居第2位,交警人均管辖范围居第3位;同时我区政治、文化和经济地位特殊,分局交通警卫、保卫工作任务繁重,一年内分局交警人均加班时间为230余小时,警力不足情况比较突出。希望政府加强调查研究,缓解一线警力不足的矛盾。

五、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有效改善城区交通。在当前硬件设施以及警力不足难以短时间内得到改变的情况下,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来改善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是一种投入少见效快的手段。因此建议可多采用安装电子摄像头、流动电子警察等现代化装备减轻交警压力,保证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的执行。

代表们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规不完善造成执行难问题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进行反映,争取完善立法,为建设和谐的交通秩序提供法律保障。

桂骥敏副主任在讲话中对区公安分局和全体交警同志以及交通协管员一年多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同时他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讲到底是民生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们人大代表要带头宣传,从自己做起,遵守法律。徐汇区今年的建设还要大发展,做好道路交通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各个部门各单位都要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毕信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