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区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日期: 2008-03-18
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
区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视察中代表和委员们认为,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需要,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也是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要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和一系列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让全社会都来担负消费维权的责任。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窗口,结合有关专项宣传和服务等活动,将维权工作重心下移,将履行职能的触角延伸到社区,真正做到民有所求,我有所应。
(方建妹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