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学法制度
日期: 2008-06-27


徐汇区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学法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徐汇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全国和上海市“五五”普法规划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徐汇区“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纲要>决议》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认真学习和宣传宪法、监督法和物权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要求,今年徐汇区建立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学法制度,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新近出台实施或与近期重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本区贯彻实施的情况报告之前,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或法学专家学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法,从而加大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的工作力度,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白锦波 卢义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