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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高度关注我区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日期: 2010-10-19

 
 
 

 

区人大代表高度关注我区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第133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区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1013区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区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

代表认为:“十一五”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式,通过河道疏浚、截污纳管、堤岸绿化美化、落实河道管养分离等措施,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情况明显好转。但是,污染问题仍然不容忽视,如雨污水混接排放,河道底泥淤积等影响水质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大家对进一步做好我区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以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标本兼治,重在治理。治理水环境污染是个系统工程,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认真分析“十一五”以来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经验与不足,系统科学地编制水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治理目标,确保规划落地;水环境治理要注意专项规划与整体规划的配套衔接,要与市政建设、旧区改造等工作通盘考虑。2、要抓住重点,分步实施,有计划地解决水污染的主要问题。代表们认为,雨污水混接对水系造成的污染比较严重,存在的情况比较普遍。要尽快制定出治理方案、组织论证、启动试点;要研究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清理河道淤泥,多种措施改善水质。3、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落实。要多渠道筹集治污资金,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将资金重点投入到河道清淤、截污纳管等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有效改善水质上。4、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建管并重。在做好河道设施、水面日常养护、保洁的同时,要加大监管查处的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偷排污水、破坏河道设施的非法行为。要加大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健全举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5、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主体,做到“谁牵头、谁负责”。水环境治理要加强牵头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整合资源,合理划分责任,增强工作合力。6、发挥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作用,支持政府做好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区政府要及时与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对一些需要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难题,可以通过代表提交书面意见等方式,促进问题的解决。要发挥代表作用,共同出谋划策,使我区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卢义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