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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日期: 2011-10-25

 

 

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1024下午,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陈高宏、邱爱莲、李子骏以及选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组组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顾春源关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选区安排建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组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警关于我区审查选民资格确认剥权对象的情况汇报。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陈高宏指出,换届选举工作已经进入到关键阶段,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他要求:一要切实将联合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落实到选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的38名代表候选人是经过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充分民主协商后提出的,代表了广泛选民的意愿。各街道、镇党(工)委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领导各选举工作组认真做好这38名联合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落实选区后的一系列工作。二要依法做好选民名单公布工作。各街道、镇选举工作组要认真对待,充分保障每一个选民的政治权利。在选民名单公布前,要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张榜;在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动员选民观看,检查是否存在遗漏、重复等情况。各选举工作组要对选民名单进行复查,对新迁入、迁出、死亡等的选民,分别予以补登或者除名,并根据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在选举日的二日以前张贴选民名单补正公告。对选民提出的意见或申诉,要及时上报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正确地处理。三要认真做好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以及酝酿、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在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要调动全区各方面积极因素,注意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诉求,引导选民提名推荐出能代表全区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候选人,为选出选民满意的代表打下基础。要经过三下三上、充分酝酿、反复讨论的过程,真正把有能力、高素质的人推选为正式代表候选人。要注意把握好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综合平衡各方诉求。

(区人大办  李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