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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日期: 2011-11-07

 

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11月7日上午,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区选举委员会主任茅明贵,副主任陈高宏、邱爱莲、李子骏、吕玉龙以及选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组组长顾春源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产生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民政局副局长、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选举事务组组长施涛关于选举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组组长张警关于选民变动和选民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选举委员会主任茅明贵指出,选举工作已转入到候选人介绍、投票选举的重要阶段,要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他要求:一要加大力度、细致到位,做好选民补登工作。各选举工作组和各选区要继续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查漏补登工作,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要根据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的要求,对遗漏的选民进行补登,尤其是针对户在人在的人员,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区选举办要做好变动选民的资格审查工作,建立选民资格转移的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办理。各选区要在选举日的二日以前(11月13日)对选民变动的情况予以补正、公布。二是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好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 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是直接选举的法定程序,是充分尊重选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组织好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有利于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有利于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区选举委员会要规范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的程序,对见面活动的地点、形式、程序、会议主持人的职责和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三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组织投票选举各项工作。投票选举是选民直接选出人大代表的最后程序,严格依法办事,组织好投票选举,对于保证换届选举的成功具有最直接的意义。在投票选举工作中特别要注重发扬民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充分尊重选民的选择权。要严格依法办事,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加强监督,确保选民不受任何干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投票选举阶段,各选举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培训,加强宣传,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做好预案。

(区人大办  李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