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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亲自主讲食品安全法规,食以安为先精彩讲座听众反响热烈

日期: 2012-06-11

 
 
 
 

 

 

市人大代表亲自主讲食品安全法规

食以安为先精彩讲座听众反响热烈

 

201267下午, 由市人大、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主办的2012市民与法系列讲座之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解读《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长桥社区西南文化中心五楼多功能厅隆重举行。此次讲座由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徐晓青主任亲自主讲,由长桥社区袁欣华副主任主持。

为促进《实施办法》有效贯彻实施,增强社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徐晓青代表从近年来社会反响大的案例着手,如:毒胶囊、硫磺熏白木耳、染色馒头、阿明回炉琥珀核桃仁、油条掺洗衣粉、味千拉面添加“山梨糖醇”等事件,生动形象又深入浅出地对当前食品安全的特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还就《实施办法》的立法亮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百姓维权的合法途径等方面进行一一介绍。

临近尾声时,袁欣华副主任就此次讲座谈了些想法:一、感谢。感谢徐晓青代表为此次讲座所做的精心准备,使在场听众产生强烈共鸣。二、权利。对有关食品安全的违法现象,大家应积极主动地行使发现、监督、举报的权利。三、希望。通过类似讲座的多样化法制宣传,希望法制逐步完善与健全,食品安全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事后,大家一致反馈此次讲座内容精彩纷呈、贴近民生,使与会者感同身受。既提升了大家对食品安全的深层次认识,又提高了大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长桥街道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