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调研我区非市政道路管理工作
日期: 2013-04-26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调研我区非市政道路
管理工作
非市政道路是连接居民小区和市政道路的咽喉,是最贴近市民生活的公共设施。据统计,目前本区非市政道路188条,量大面广,且存在不少市容、安全、人车、消防、治安等诸多矛盾和隐患,给周边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工作带来很大影响。成因除历史因素外,更主要的是:对这些道路的管理,职能部门因职责不明、或相互推诿、项目开发前期审批不到位,以及周边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等。近年来,虽然部分街道主动承担加强管理(如湖南、漕河泾街道等),并取得明显成效,但就全区面上整体而言,还存在管理工作不平衡、不规范、不持久。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数位区人大代表多次在人代会上提出相关书面意见。
视察中,代表们先后来到龙吴路410弄和石龙路345弄,实地察看书面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并进行了座谈讨论。在座谈会上,漕河泾、湖南两个街道的领导分别介绍了各自管理工作体会;区建交委主任刘东昌汇报了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和下一步加强我区非市政道路管理措施。代表们对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对区建交委和相关街道通过书面意见的办理,举一反三推进全区非市政道路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代表们建议:1、加强规划控制,源头杜绝新增。首先要从源头控制失管非市政道路的新增,涉及红线退让部分要从规划阶段予以明确产权及管理责任主体,不能产生新的管理盲区。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要综合管理,建立起有效的区、街(镇)路(弄、街坊)三级管理平台,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3、制定管理办法,提供政策依据。尽快制定《关于加强徐汇区非市政道路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经费落实等进行明确,为下一步加快推进提供制度保证。4、积极开展试点,分批逐步落实。各街道内非市政道路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管理模式,争取下半年每个街道都选择1-2条非市政道路进行试点,逐步完善扩大试点,力争在明年尽快实现非市政道路管理的全覆盖。
许建华指出:要结合城区精细化管理和“创全”的目标要求,一要加快建立管理体制和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要建立一个管理平台,制定管理规范和制度,使管理工作既形成合力又有据可循,把管理落到实处。二要加快落实各项措施,回应群众呼声。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是对我们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工作推进步伐,建议上半年出台《关于加强徐汇区非市政道路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半年尽快启动试点,在逐步扩大总结经验基础上,力争明年在全区推行,与“创全”验收同步。三要认真梳理科学分类,争取减少非市政道路数量。目前我区有188条非市政道路,对此进行认真分析,总体为:一是对符合提升为市政道路条件的,要积极向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争取提升一批道路等级;二是加强源头控制,对新建项目在规划及项目审核时同步明确红线内道路管理主体,消除一批失管道路;三是通过旧区改造,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对失管道路,要明确一批责任主体,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做到尽量控制增量,不断减少存量。
(区人大办 卢义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