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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日期: 2016-10-24

 

 

 

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1024日下午,徐汇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选举委员会主任陈高宏,副主任郭芳、袁建村以及选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选委会办公室各职能组及各选举工作组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座谈会精神,听取了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民登记及资格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及选区安排建议情况和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正式代表候选人预选办法。

区委副书记郭芳肯定了前一阶段各职能组和工作组开展的工作,并提出了进一步坚持制度自信、加强问题研判、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工作的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选举委员会主任陈高宏就第三次选委会会议后换届选举的相关时间节点和主要工作向选委会成员和各职能组、各工作组作了通报和强调,同时就做好换届选举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依法做好选民名单公布工作。要认真对待、充分保障每一个选民的政治权利,各选举工作组要对选民名单进行复查,对选民提出的意见或申诉,选举工作小组要及时上报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正确地处理。二是认真做好联合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落实选区的工作。各街道、镇和系统选举工作组要认真做好联合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落实选区、选民小组以及名单上选民榜的准备工作。1026日第一榜公布之后,各选举工作组要安排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到所在的选区参加选民小组活动。三是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做好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工作。要着重宣传选举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中关于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大代表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等,让广大选民了解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意义、原则、条件、程序和注意事项,引导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四是按照“三上三下”的要求,认真做好酝酿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在酝酿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意图,还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各选区依法提名推荐出来的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交给选民小组,由选民反复酝酿、讨论、比较、选择、好中择优,按照“履职条件、履职意愿、履职能力、履职资源”的排序,把合格的人选经充分协商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五是加强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要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人选为领导干部的还要依照规定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

(区人大办   王少南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