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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市垃圾分类法治化进程

日期: 2018-06-01

 

 

 

 

 

推动城市垃圾分类法治化进程

--“主任接待日”,常委会主任与人大代表共话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居民每天都在做的小事,更是事关地球可持续发展的大事。今年,受区委委托,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将“推进城区管理精细化”列入重点调研课题。同时,根据区大调研工作安排,选择“垃圾分类”这个切入口,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醇晨领衔开展调研。531日下午,在徐汇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第三次“主任接待日”活动中,王醇晨主任与来自居民区、法律界、媒体、专业机构的4名人大代表共议城市垃圾分类工作。来自市容管理部门和物业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接待日活动。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虞勇斌首先从垃圾分类的市级工作要求、区内推进情况两个方面作了汇报。区绿化市容局局长缪志贤作了补充。随后,各位代表围绕选区情况、选民意见建议,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城市垃圾分类的意见建议。

一是坚持条线与区块并肩。垃圾分类工作体量大,需要条线和区块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来自居民区一线的张影代表认为,目前居民区已经在党建引领下,动员居民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同时也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的奖励。希望条线单位能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区这一处在垃圾分类工作最前端环节的指导。来自环境研究院的杨新海代表主动回应,作为专业部门,一方面要做好与市废管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适应实际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另一方面愿意与居民区、街道等加强交流,做好宣传、指导等工作,为徐汇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出力。

二是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工作任务的目标设置既要有适度的前瞻性,更要注意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在关注垃圾分类成效的同时,应注重对居民的宣传引导、习惯培育。从事法律工作的侯杰代表认为,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策引领,也需要各方助推。要着重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做好手把手指导工作,让居民明确知道怎么分类。杨新海代表从专业角度对观点作了注释,他说,上海的垃圾分类采用的是“4分法”,目前有些国家已经细化成5分类、7分类,日本有些地区达到了20分类,但这也是习惯逐步培养的过程,是对居民宣教和示范后形成的结果。分类的要求还是要与地方实际情况结合,不能简单移植。他认为垃圾分类的重点环节是运输和投放,要抓好投放环节关键靠宣传。专业机构要做好“翻译官”,在出台考核办法的同时,推出面向居民群众的分类指导手册,以及用作学校宣传教育的垃圾分类教材。在宣传发动上,可以多措并举,主流媒体要发出比较权威的声音,有比较统一的口径,居委也可以开展接地气的宣传。这一观点引起了来自新华社的何欣荣代表的共鸣,他认为可以通过征集群众好点子的“海选”的办法,既能汇集民智民慧,又能通过“海选”这一过程开展全社会的宣传发动。同时,要做到从娃娃抓起,在学校里开设课程,引导孩子培养好习惯,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活动,做好全家庭的宣传发动。

三是坚持创新与便民并举。在活动中,代表普遍关心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设备的情况,提出要从机制、设备等各方面进行创新,并在现场汇集了不少金点子。比如,针对部分背街小巷普通垃圾清运车辆行车不便,部分车辆因为不能办理环卫牌照在部分路段禁行等现实问题,代表建言,使用小型三轮车辆,因地制宜开展收集垃圾工作。还对垃圾收集的频次等机制性问题作了探讨。代表纷纷提到,垃圾分类是涉及到居民的工作,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创新中要始终关注居民感受度,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四是坚持奖励与处罚并济。推进垃圾分类法治化进程,势必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的严肃性,做到令行禁止。一要在奖上下功夫。张影代表认为,要思考怎样运用奖励方式,既调动居民积极性,又体现绿色环保思路,进而潜移默化的培养良好习惯。二要在惩上下力道。何欣荣代表建议垃圾分类工作要开罚单,目前针对单位的处罚上限是500元,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在交流互动中,代表们之间思维火花碰撞,部门也及时回应。王醇晨主任在总结时讲到,本次活动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下半年人大代表服务平台app上线后,将进一步通过信息化手段畅通与代表的联系,及时听取来自代表和选民的相关社情民意。她指出,推进垃圾分类法治化进程,人大要发挥积极作用,要在视察检查上下力气,组织代表深入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和执法检查,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要在助推政府相关工作上下力气,通过“主任接待日”、代表直通车等途径,进一步收集代表的相关工作建议,做好对政府的监督和助力工作;要在立法建议上下力气,通过调研,收集相关情况,并向市人大提出立法修法建议。

(区人大办   王伟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