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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交流座谈会

日期: 2020-06-11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交流座谈会

 

610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交流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国文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区政府副区长毕桂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相关专工委、街镇人大负责同志,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区绿化市容局、地区办、城管执法局、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在交流互动环节,4位市人大代表和4位区人大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围绕加强社会宣传发动、促进资源化利用、提升分类质量、有毒有害垃圾处置、智能化平台管理、快递业包装减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作了回应。

毕桂平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对区人大和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对人大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每个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下一步,区政府将从三个方面推进《条例》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产品包装物减量和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坚定推进源头减量措施。二是加强日常检查,营造更好的垃圾分类环境,更加精细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是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条块联动,不断提升全区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李新华主任对市、区两级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徐汇工作的关心、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对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街镇对人大工作的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条例实施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政府各部门、各街镇通力合作,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他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切实提升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国各地已经掀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高潮,倒逼我们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度,拿出更有力举措,在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做出新的成效。二是聚焦重点,进一步巩固并提升工作成效。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前端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源头分类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要进一步深化社会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加强科学管理、健全长效机制,把条例规定的政府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推动单位和个人的分类投放义务履行到位,不断提升市民公共卫生行为自觉。三是加强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要积极推广基层好的分类样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发挥媒体宣传的主渠道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升对白领、学生、商家、单位等的宣传效果,明晰承担的法律义务,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同时要加强有关严格执法和执法案例的警示宣传,切实推动市民把垃圾分类的法治意识树牢。

(区人大办   王少南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