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群众观点 加强作风建设
日期: 2012-01-30
践行群众观点 加强作风建设
--徐汇区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实践及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也提到:“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俞正声同志在《群众观点须臾不能忘记》的讲话中强调:“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观点的本质仍是我们须臾不能忘记的基本原则。”这对全市广大党员在新时期的工作重申了群众路线的要求,也对区级人大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群众观点的必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为了保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认真落实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因此,坚持走群众路线,既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要求和体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和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着与生俱来的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优势,成为践行群众观点的重要主体。这也是本文进行研究与探讨的根基所在。
二、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群众观点的可行路径
吴邦国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倾听人民呼声,代表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中,切实践行群众观点,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人民群众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首创精神
选举制度、代议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就是党坚持走群众路线的伟大成果,从诞生的一刻起,就深深地刻上了依法履职和群众路线的烙印。在实践过程中,人大工作每一次创新和发展,都是人民群众不断创新和不断尝试的经验浓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的出台,从1985年开始对人大监督工作做专题调研到通过,经过了20年。这20年的过程,是人大监督工作探索实践的过程,将人大常委会长期履行监督职责实践过程中积累下来的经验,提高到了法律的层面上,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
(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联系群众方面的天然优势,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选民通过选举、投票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行使民主权利。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由选民选举产生,肩负着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利益要求、代表人民群众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项的职责。因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具体负载形式,人民代表大会有成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践行群众观点的天然优势和必然使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政治领域的变化日新月异,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贫富差距的扩大,我国目前正处于矛盾凸显期。传统工作机制下的利益表达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因此,如何更有效地拓宽渠道,畅通利益表达机制,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在此基础上广泛集中民智,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民利,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群众观点必须加以研究和改进的问题。
(三)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胡锦涛同志指出:“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关键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得到了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载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维护全体选民的根本利益的使命,更应当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能够得到群众的支持,才能够吸引代表积极参与,才能够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徐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践行群众观点的实践与探索
(一)依法履职,不断推进机制创新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都由宪法和法律赋予。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监督工作的不断拓展,一些监督工作因缺乏法定程序而难以深入开展。这就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在践行群众观点方面,徐汇区人大常委会的创新包括:
1、组织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试行区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信访工作的设想方案》,对人大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流程加以规范,保证了该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对原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市、区人大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方案》,逐步完善了市、区人大代表共同接访的工作机制。
2、建立了主任会议对信访工作的了解制度。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区县领导接访活动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以了解民情、依法履职为抓手,坚持常委会领导下基层接访、代表参与常委会信访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主任会议每周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每月听取信访分类情况汇报制度,并对阶段性的集中矛盾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责成相关工委加强跟踪督办,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年,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26件/1832人次,处理全国人大、市人大转办件88件;常委会领导接访67批,38名市、区人大代表参与接待来访群众47批。
3、扩大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对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参与。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根据专长进入各工作委员会,每个工作委员会在年度工作安排中,都明确要求每位委员每年领衔1项或几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了委员的主体作用,提升了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质量和审议质量。
(二)加强与群众的联系,拓宽利益诉求渠道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群众的联系方面,徐汇区人大主要加强了代表与选民、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与代表、代表与信访群众三个方面的联系,以进一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
1、加强代表和选民的联系,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推动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根据市委《关于市、区县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常委会每年组织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深入居(村)委联系点,以个别访谈、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迎办世博、“十二五”规划编制等情况,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确保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常委会做好群众意见的收集、梳理和分流工作,完善代表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努力增强代表联系社区活动的实效。二是探索和推进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市、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继续推进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的工作,探索由市人大代表向代表组报告履职情况的工作机制。三是继续坚持坚持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如2010年各街镇代表组安排人大代表联系接待选民6769人次。
2、加强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与代表的联系。一是加强了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根据《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街(镇)代表组的活动,与代表组内区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发挥市人大代表在地区建设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常委会委员与代表的联系。每位常委会领导联系4位常委会委员、每位常委会委员联系10名人大代表,通过加强联系,进一步扩大了常委会对基层情况的了解。
3、加强代表与信访群众的联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希望通过人大信访渠道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每年接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超过800件,并且呈递增趋势。常委会通过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参与人大信访工作,积极改进和创新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一方面使代表深入了解群众所呼所求,另一方面也通过代表的公信力争取将矛盾及时有效地化解在基层。一是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参与接访工作。每月组织1名市代表和2名区代表参与信访工作,以“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单”的形式,把代表关注的信访件转给有关承办单位处理,并跟踪督促承办单位,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代表。代表们反映通过接访,克服了自己身为兼职代表不了解区情区政、民情民愿的不足,有助于反映群众诉求、更好地履职。二是坚持常委会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通过常委会领导接待信访、了解群众对“一府两院”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进行督办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也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提供了条件。
(三)以人为本开展工作,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俞正声同志强调:“一切为群众的工作都要从群众的需要出发,而不是从任何良好的个人愿望出发。”这也是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1、根据代表的意见确定常委会年度监督要点。在确定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时,常委会注意根据选择执法检查、调研、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及“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列出年度工作要点建议项目,在人代会期间征求全体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年度工作项目,使区域重点工作与代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结合,真正地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来开展监督工作。
2、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切实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在确定年度工作要点之后,常委会发放意见征询表,由代表根据自身专长、选民关注的重点,自由选择参加的视察、调研项目,使代表们能够以高度的热情参与常委会的各类活动,直观地了解常委会工作,并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过程中予以反映,也将常委会的工作状况向群众传达。2010年,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769人次代表参与监督项目的视察调研工作。
3、探索拓宽代表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渠道。通过举行报告会、举办新当选代表培训会,积极促进各街镇代表组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制度,2010年邀请代表170人次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做好代表列席区政府有关会议和担任“一府两院”监督员的组织工作,坚持为代表寄送信息资料,进一步拓宽了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执笔:毕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