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2-11-14
关于本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的
调研报告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内务司法工委和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袁建村、许建华的带领下,从今年2月起先后10次组织或参与本区“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的调研、座谈、会商、材料修改等活动。期间组织20位市、区人大代表视察了虹梅街道乔家塘高家浜、长桥街道徐家桥潘家塘两个大型“城中村”现状,召开了参与视察的人大代表与9个区职能部门、8个街镇负责人的座谈会,会同区府办、建交委、综治办、财政局等赴华泾镇会商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并3次对《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提出了修改意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中村”现状由来及改造和管理演变
本区“城中村”现状是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用地急剧膨胀,部分村落及其耕地纳入城市用地范围,大部分耕地由集体所有转为全民所有,原村民宅基地和少部分集体土地维持集体所有,以及行政管辖调整和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等因素形成,并造成7个街道辖区内“城中村”由各街道和华泾镇“一地两管”的局面。
2004年9月,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一地两管”地区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分担的“城中村”地区管理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1年7月,区综治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徐汇区“城中村”整治和管理专题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针对性整治并加强日常管理,通过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镇的共同努力,“城中村”地区的消防、治安安全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今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推进社会管理“大联勤”试点工作,华泾“东湾村”作为“城中村”形态的试点单位之一,也创造了一些联勤联执管理的经验。
根据区发改委会同华泾镇等13个部门的调查报告,通过自行开发、联合开发、连带开发和拔点改造,“十一五”期间本区“城中村”地块改造完成近50%,由48个地块减少为目前的24个。
二、落实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重点
今年以来,区府办会同相关部门在组织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和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已印发《徐汇区推进“城中村”地区改造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我们认为,落实推进“实施方案”的重点是:按计划千方百计加快“城中村”地区综合改造很重要,但更要加强综合改造过渡期的管理服务工作。预期在“十二五”期末基本完成“城中村”旧改任务的难度很大,况且在3年半改造过渡期中,“城中村”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差,电线乱拉、液化钢瓶乱放、通道狭窄等消防隐患多、无证无照饮食点、非法行医、游戏机房赌博时有发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需要不间断整治,不断加大日常监管防控力度。
因此,要严格落实“城中村”地区因地制宜的“六有三会”等消防管理办法,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严格落实治安重点地区和重大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机制,打击黄赌毒,防止团伙结帮,不发生涉黑涉恶事件;严格落实食品卫生、卫生防疫检查、监管、整改措施,不发生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严格落实拆除新违法搭建,做好防台防汛等项工作,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同时对“城中村”进行分类管理服务,尤其要对华泾镇老宅基地和长桥、虹梅、龙华、康健等街道大型“城中村”中外来务工人员过度聚居进行出租监管控制(不再增加人口),强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登记和全覆盖居住地管理,加强供水、电力、通信设施检修维护,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并将相关社区“三中心”有关就业、医疗、计生、调解、文化等服务延伸至“城中村”。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区府办督促相关街道(镇)和区职能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一地一策”的“城中村”管理服务细则及相应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2、建议进一步强化“城中村”管理服务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实行定期专项检查考核,纳入地区工作考核系统,与绩效评估挂钩。
3、建议抓紧推广华泾镇东湾村等地联勤联执管理机制试点经验。本月区委、区政府将召开“大联勤”工作推进大会,近期无法旧改和有条件的“城中村”要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系统,创新常态化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果。
4、建议加快建立广泛吸纳来沪人员参与的“城中村”自治管理服务平台,按需求、按项目设立各类自治管理服务队伍,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实现有效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