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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加强对动迁安置房小区 “群租”问题的综合管理

日期: 2013-01-07

创新机制,加强对动迁安置房小区 “群租”

问题的综合管理

 

日前,区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了解到不少人大代表对“群租”问题的反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关德、许建华带领相关工委,在走访区房管局和汇成集团时也听到类似的情况,特别是在本区大型的动迁安置房基地华滨家园和华沁家园内“群租”、违法装修等问题尤为突出。为此,在与区房管局和汇成集团等初步探讨并基本取得一致认识的基础上,综合区人大代表、人大工委委员们的意见,就加强对动迁安置房小区内“群租”问题的综合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思想重视,统一认识

政府相关部门、街镇要高度重视该问题对社会的危害。主要包括:1、破坏房屋结构,严重影响房屋安全。2、转租者为从二次租赁中获利,无节制扩大入租人员,带来大量环境、安全、治安问题。3、为争夺利益,已在小区形成一定帮派势力,如群众所称的“福建帮”等,并有进一步扩大蔓延之势。4、存在大量潜在的矛盾,与小区业主、房东之间潜伏纠纷隐患。5、如果无法有效改变以上“群租”乱象,矛盾将迅速扩大。仅以华滨、华沁家园为例,共建筑面积42多万平米,4705套,据目前的初步统计,已进户2797套,出现“群租”的有407套,面积约为3万多平方米。不用多久,该地区将成为本区新的“城中村”、“棚户区”。另外,在调研中还发现前几年已入户的动迁安置房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如漕河泾街道的馨汇南苑,共1386套,已入户1000套,“群租”的有350套。而且,更令人担忧的是,本区其他几块在近期将陆续交付使用的动迁安置房基地共6928套,面积64万平方米也很有可能会受到类似影响。

为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以及街镇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协同配合统一行动,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乱象。

二、创新机制,堵疏结合

“群租”问题在当前一部分居住区内较为严重,其成因也较为复杂,客观需求是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要积极应对,下决心逐步解决。同时,还应十分清楚地看到,由于动迁安置房小区的情况特殊,故在抓好面上“群租”问题的同时,更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为此建议:

(一)建立区及所在街镇两级综合治理协调机构。根据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区涉及部门主要为房管、公安、消防、建交委(拆违办)、综治办、城管等。涉及街镇主要为长桥、田林、虹梅街道和华泾镇。

(二)依法制定本区专项治理办法和工作方案。

(三)开展集中行动。国庆节前,以区的层面开展针对长桥街道的华滨、华沁家园的顽症开展几次集中整治行动。步骤可为一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对症下药;二是开展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及变相黑恶势力,恢复被损房屋原样,包括内部承重结构和外墙立面等;三是以街道大联勤和规范物业管理为主要方法,快速建立小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从而形成区保障性住房的居民入住管理制度,以及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四)积极探索和推进“代理经租”机制。针对不少被动迁居民确有剩余房屋可出租获利的实际情况,同时根据本区确有一定规模的房屋租赁需求(包括一大批白领和成建制单位的普通员工)。故建议抓紧研究在动迁安置房小区试行政府主导和推动,企业市场运作的“代理经租”机制,原则建议为:1、以“华滨”、“华沁”为试点小区,在集中整治“群租”的基础上,积极跟进。2、以区公租房公司出面运作,参照市场价或按居民原出租价,以一定的年限广泛收租,并统一纳入区公租房管理。3、制定出租规则,主要包括:(1)依照市政府2011年颁发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执行。(2)租赁价格略低于同期同类水平。(3)租赁对象与现行政策相同,也可按规定作为成建制单位员工宿舍之用。4、政府给予帮助支持,主要包括:(1)指导其规范运作。(2)在“代理经租”公司运作的前2—3年试运行阶段,给予一定的补贴(用于进、出差价和相关财务成本)。(3)可结合本区今年即将开展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代理经租机构提前介入,并与之对接,做好服务。

总之,通过堵疏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既能实现房屋租赁的有序规范,有效制止群租现象,保障小区安全有序;又能减轻区政府在公租房建设方面的资金、资源压力,一举多得。

三、形成制度,长效管理

凡是动迁安置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由街道牵头,房管、公安、消防、建交委(拆违办)、综治办、城管等建立入住管理小组,及时掌握第一手入户信息,加快入住前的有关制度的通知告知。入住与户籍信息调查同步,筹建业委会同步,筹建居委会及党支部同步,委托代经租管理同步,共建和谐文明小区同步。从而从源头上杜绝“群租”乱象发生,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民心工程办实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