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3-12-10
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调研报告
徐汇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根据徐汇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就本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情况,重点围绕本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及其运行情况、履行监管职能情况和区域食品安全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了调研。
一、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调研中了解到,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和应急处置,措施可行,监管有效,许多工作在全市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中得到肯定,近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平稳有序可控。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根据实施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要求,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依法明确区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分段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首要责任,据此建立议事协调规则和目标责任签约、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构建延伸到社区居委的基层工作网络,为加强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以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重点整治。针对我区人流密集、外来人口多、两元结构明显、流动摊贩多等实际情况,区政府有关部门坚持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严格执法和服务指导相结合。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依照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把好企业从业许可和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把好原料进口关、生产质量关和出厂检验关;探索实施政策告知、企业承诺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规范连锁超市、大卖场和食用农产品市场等经营秩序,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进货准入、台帐登记、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等制度,实现区域内菜场猪肉追溯系统的全覆盖;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查处力度,取得较好效果。三是加强餐饮环节监管。要求餐饮企业建立规范的原料进货、操作卫生、餐饮具消毒、台帐记录、餐厨废弃油脂处置等制度,督促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宣传教育,构筑防范屏障。实施办法颁布后,区政府加强宣传和教育,依托多种媒介载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市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作用,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条块联动,推进全社会群防群治,为食品安全构筑了一道有效的“防火墙”。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监督检查工作,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食品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情况越来越复杂、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徐汇区地处中心城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面临着流动人口集中,两元结构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多元化、管理差异大等特点,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1、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者防范意识还较薄弱。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甚至唯利是图、道德缺失,生产加工和经营伪劣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部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较薄弱,使得无证小餐馆、路边摊贩、外卖食物、不洁盒饭等有了市场,其主要消费人群是城区低收入市民、青少年和外来流动人口等,极易成为不安全食品的受害者。
2、监管执法的力度和监管手段的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食品监管面广量大,执法对象较多,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对日常监管中遇到的一些难点顽症,多采取“突击式”执法,较难长期巩固和保持,常态化、长效性监管机制仍有待完善。部分区域和领域的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监管还缺乏有效手段;流动摊贩、夜排档、马路菜场、店铺跨门经营食品摊点等问题屡禁不止,疏导取缔难度较大;老式居民区、学校、地铁车站等周边饮食摊点流动性和时段性强,食品安全隐患不少,危及市民和学生的健康;餐厨废弃油脂回收的覆盖面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类似案件的惩处,大多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等经济或行政方面的处罚,由于违法成本低,处罚的威慑和警示作用较弱,监管力度尚不能适应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
3、食品产业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区属于消费型中心城区,食品消费层次呈现多元化需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老、散、小”的情况依然存在;无证无照、食品流动摊贩前整后乱现象还比较突出,疏堵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
4、街道镇和社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监督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大联勤大联动”工作机制在食品安全执法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发动等工作制度还需更加完善。
5、宣传教育培训和风险交流力度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如何提高广大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的方式和方法,缺乏相应的措施和手段。对食品行业的企业法人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还不够严格,与实际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面对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尚未建立企业自身管理及培训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尚不够完善。
三、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逐年提高。但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区政府在“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把我区建成全市食品最安全城区之一的目标,仍需进一步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创新监管思路和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让在徐汇购买和享用食品的老百姓放心。
1、进一步落实监管体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里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加强统一领导,优化运行体系,推进监管力量下沉,使之更贴近实际和行之有效。要切实落实实施办法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配合的要求,抓紧推进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体系建设,科学整合监管部门的人力、检测检验、信息等各种资源,做到资源共享、相互支撑、无缝衔接,降低行政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2、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做到督查处置和服务引导并重、常态管理和重点整治并重、经济处罚和司法介入并重,严格食品行业许可准入,有针对性地增加现场巡查和抽检频次,定期排摸隐患,限期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惩处,提高执法威慑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装备建设,增强快速检验检测能力,提高监管效率,推广食品追溯系统的实际运用。
3、进一步整治无证经营,努力消除社会顽症。要建立健全综合管理的工作体系,强化综合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大执法力度,以防为先、堵疏结合,在巩固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加大对早餐夜市、集贸市场、地铁车站和学校周边等流动摊贩的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取缔、整顿无证无照、不规范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4、加强法律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制意识。让市民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培养良好习惯,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公众权益;使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提高自觉性和规范性,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课题组成员:汪其才、肖萍、张海萍、杨全、滕平、张钢、陆建非、沈维佳 执笔:沈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