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汇区台资企业发展及台胞投资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3-12-10
关于徐汇区台资企业发展及台胞投资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
在当前两岸关系融洽和迅速发展的有利形势下,为了进一步促进在沪台企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市人大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多次走访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并实地查看了禾新医院、南侨集团等台资企业。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区台企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沪台经贸合作的不断加强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推进,台资企业在徐汇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2年底,徐汇区共有台资企业450家,累计注册资本6.46亿美元,分别涉及咨询管理、IT信息、批发零售、餐饮服务、仓储物流、房产开发、产品制造等行业。
2012年徐汇区的台资企业共上缴税收近7亿元,约占全区外税的5%左右,其中克莉丝汀、太平洋百货上缴税收均达到1亿元,克丽缇娜、国创医药及侨兴管理上缴税收分别为8000万元、6400万元及4400万元。据统计,2012年徐汇区的台资企业共有从业人员15000人,其中克莉丝汀拥有员工近4000人,太平洋百货、多样屋拥有员工近1000人。
二、服务台企发展和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的主要举措
徐汇区是台湾同胞投资经营企业和生活比较集中的地方,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努力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积极宣传政策,鼓励台企总部入驻徐汇。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和优势特点,鼓励台商在徐汇发展总部经济。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进一步宣传市、区扶持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应;另一方面对已在我区落户的台资企业进行梳理、排摸,将符合条件并有意设立地区总部的企业作为工作的主要抓手,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及时了解企业动态,掌握项目进度,主动为企业提供多方面的帮助,积极促进企业在我区成立地区总部。从2010年下半年至今,台湾蓝天集团、特力集团、宝胜集团、长兴集团、精诚集团等先后在我区成立地区总部,实现我区台资企业总部经济“零的突破”。
2、全力服务台资企业,促进台商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台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一是及时协调解决台资项目的工商注册、土地、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台资企业项目的落地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赢得了投资台商的广泛好评,增强了他们对徐汇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把引进、扶持、服务台资企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听取台商的意见和要求,支持台商的事业,关心台商的生活,关注台商的发展,努力构筑台商投资的“人和”环境,塑造服务台商的新优势。以完善的服务台商机制凸显整体投资环境的改善,创造为台资发展的公平、公正、透明、高效、富商、安商的经营环境,吸引台商“再回首”。
3、 加强协调,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区台办等相关部门努力把握涉台动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联谊等方式,与台商、台企建立经常性联系,努力做到尽早发现问题,化解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一是坚持走访,认真排摸,注意涉台纠纷预防预控。平均每年走访台资企业70家左右,在走访中,了解台企的经营发展情况,及时为其排忧解难。二是深入基层、依托社区,共同做好纠纷疏导工作。2009年底,台办开始参与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平台”的建设工作,充分依托社区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在台资企业集中的华泾镇、虹梅街道、徐家汇街道试点建立台资企业服务联络小组,拓展台企服务渠道,共同做好企业协调工作。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来看,我区对台各方面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一些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但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台企发展和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
1、涉台经贸政策措施知晓程度较低。目前,很多经贸政策措施都以政策执行部门知晓、掌握和执行为主,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一般不对外公布,台企对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如“35条”的宣传贯彻途径主要是以机密文件发放,以市对台经贸领导小组会议的形式推进,以参照现行的一般性政策来执行,以小范围的政策试点来探索,这种宣传执行模式,限制了“35条”的知晓范围。由于政策的知晓度较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一些初来乍到的台资企业对大陆投资政策、经营企业的问题了解不够。
2、投资规模较小,企业融资比较困难。我区的台资企业数量虽多,但投资规模均比较小,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台资仅占历年吸收合同外资的5.87%。企业规模小、经营范围单一、抵抗风险能力低、融资比较困难。我区部分台企表示,目前两岸在资金融通方面的现况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对资金的要求,融资难已经成为阻碍台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大陆发展的瓶颈。
3、台企人员在沪发展约束因素较多。随着两岸经贸合作交流的日益频繁和深入,台湾籍人员来大陆发展的越来越多,而台籍身份在就业就医的选择上都受现有政策制约因素较大。随着台企员工越来越属地化,赴台商务、培训与考察等经贸活动将更加频繁,但现有赴台审批程序周期长,提高了商务成本。
4、涉台企业经济纠纷增加幅度较大。随着区台资企业稳步发展和台胞的聚集,涉台纠纷案件亦在增多,其中群体性纠纷亦占有相当比例。由于新法规政策的实施、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市、区重点项目的推进,涉台企业经济纠纷增幅较大,台胞台商的维权出现新的情况。此外,由于两岸的政治体制环境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同,在很多政策法规的认同上有较大差异。对大陆食品管理、质量监督的有关规定方面,台湾食品工业虽已占领上海大半个市场,但台企还有一定的不适应性;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台商认为大陆的保护力度不够,如克丽缇娜系列假冒产品网上销售侵权问题,该企业负责人就多次向市、区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此事;在物权法的适用方面,由于两岸的产权归属形式不同,两岸在动拆迁处理政策、处理方式上也不尽相同,为此,动拆迁双方对补偿的金额认知差距较大,协调工作相当困难,最终转向司法诉讼途径。
四、进一步做好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大力加强法制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台胞投资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注意结合实际,以案说法,介绍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宣传台胞投资保护法和鼓励台商投资的各项政策,在必要时可采取送法上门、服务上门的方式,帮助台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使台胞投资者增强投资信心,并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针对中小台企实际,实施分类扶持。拓宽中小型台企融资渠道。建议政府在继续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和贷款担保的同时,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参与上海金融市场建设,推动台资金融机构升格为营业性机构,加快推进两地金融行业的合作,建立健全大陆联合征信体系,从根本上拓宽中小台企的融资渠道。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研究健全台胞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执行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台商投诉中心,把台商投诉处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4、引导台商加强自我管理,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有些地区台资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劳资纠纷相对多发,因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引发的争议,有的是因台商未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忽视自我管理所致。因此,要在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的同时,督促台商依法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台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用工、社会保障和节能环保等方面进行守法经营,促进台资企业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5、进一步加强涉台工作的管理。对台工作政治性强,要求高,随着两岸交流交往的不断深入,涉台工作涉及的领域不断增加,处理涉台案件和纠纷的难度也不断增加。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台归口管理,明确台办与相关部门的职责,促进台企的健康发展。此外,目前相当数量涉台纠纷案件已超出了我区牵头协调的范围,建议在市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市、区两级涉台案件调处联席机制(包括市政法系统在内),明确工作职能。
(课题组成员:汪其才、张国光、肖萍、许昉、朱国建、戚伯意、沈维佳 执笔:沈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