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日期: 2013-12-10
徐汇区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不仅过去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它不仅自身呈现出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而且对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产生着异常久远而广泛的影响。宗教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徐汇区是全市宗教任务较重的区之一,为此,徐汇区人大侨民宗工委和教工委在分管主任汪其才的带领下,于2013年5月至8月开展了本区宗教事务管理问题的专题调研。调研中,走访了政府相关部门听取情况介绍,听取了宗教界人士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召开了社区相关人员座谈会以及视察了我区相关宗教场所。现将调研中反映的情况、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总结如下。
一、我区宗教事务基本情况及管理成效
徐汇区有四大经政府宗教部门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徐家汇天主教堂、基督教国际礼拜堂、龙华古寺、宁国禅寺。经政府宗教部门批准的固定宗教活动点5处,其中天主教1处(紫阳花苑玫瑰圣母堂、华泾镇镇政府旁),基督教4处(其中漕河泾聚会点是守安息日教派的聚会点)。
徐家汇天主堂有教职人员10名,信徒11886人。紫阳花苑玫瑰圣母堂每二周举行一次宗教活动,固定参加活动的信徒200余人。国际礼拜堂有牧师5人,传道1人,职工在编数5人。1981年复堂至2012年约有9000余人受洗进教,全年参加礼拜的人数达20余万人次。龙华古寺有法师86人,职工40人,信徒和香客3万余人,每年接待信徒、香客100多万人次,外宾1.5万余人次。宁国禅寺经过重建,于
我区经区社团局登记的宗教团体共有三个:徐汇区天主教爱国会、徐汇区基督教“三自”(自治、自传、自养)爱国运动委员会、徐汇区少数民族联合会。自2007至今,我区每年被市民族和宗教委评为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调研中各方普遍认为,我区在依法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宗教服务信众、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二、我区宗教事务管理的主要问题分析
调研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活动场所不能满足信众正常宗教生活需求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和大量人口导入,信教群众数量也在持续增加,我区现有的宗教活动场所已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需求。以道教为例,原枫林地区道观拆除后,很多年老体弱和行走不便的信徒无法到经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过宗教生活,屡次上访反映未得到解决,因此多年在私设聚会点进行活动。又如我区伊斯兰教至今也没有一座清真寺或固定活动点,每逢宗教节日,信徒不得不到松江、闵行等地活动,造成诸多不便和矛盾。
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徐汇区是上海的中心城区之一,外籍人员数量正日益增多,尤以天平、湖南街道等地区居多,仅湖南街道就有6000余户外籍人口,加上相当数量短期逗留的流动外国人口,这些外籍宗教信徒体现出宗教生活的多样化需求。虽然1996年9月起,市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在国际礼拜堂每星期日开设了专供在沪外国人参加的英语专场礼拜,但调查发现,涉外宗教活动的场所和场次都难以满足涉外宗教生活需求,存在数量不足、语种类别不多等问题。
(二)非正常宗教活动使宗教事务依法管理面临挑战
调研发现,各宗教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正常宗教活动现象。一方面,“老庙旧址烧香灵”在佛、道教信徒中根深蒂固,乱烧香现象屡禁不止,且很难有效地防止和从根本上消除;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无序漫延,还有一些未经认定的“教职人员”游离于政府和宗教团体管理之外,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涉外宗教活动隐蔽频繁,有的还以组织培训、研讨等形式,举行秘密聚会,表现形式的多样化给管理带来困难。另一方面,非法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或实际操作中界定难、处置难。界定难是指宗教活动与民族风俗习惯的区别难,许多有着宗教意蕴、宗教理念、宗教行为的礼俗活动在千百年中凝固为民族风俗习惯,包括衣食住行之仪,节庆、社交礼俗等等。而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行为,不仅关系到信教群众,而且极大影响着民族关系与社会稳定,如果处置不当,易引发信教群众,甚至是不信教民众的不满情绪,易被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放大为“消灭宗教”。宗教问题的特殊复杂性,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愈益复杂。
(三)相比宗教事务管理任务宗教管理力量相对薄弱
调研发现:一方面,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的新要求相比,我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编制不足、配备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市政府民族宗教委力量较强,相关处室配置也比较到位。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是区政府的职能部门,归口区委统战部管理,但是仅有4名在职职工,其中主任一名,负责全区民族和宗教事务的管理、协调和行政执法等工作。社区街道镇和居委层面则没有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相关工作由宣传、统战科统筹安排。这种倒金字塔式的管理队伍配备,与宗教事务管理的复杂性不相适应。另一方面,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也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日益增多的高知识信徒的要求,特别是与国际化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对宗教领袖人才的要求和广大信众的期望相比,宗教界领导层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和谐、团结共进的整体力量有待进一步发挥。此外,宗教社会团体组织如协会组织也有待进一步健全,区内有佛教信徒和香客3万余人,但没有佛教协会组织,与充分发挥宗教社会团体积极作用的新要求存在差距。
三、对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时期,党中央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宗教的具体实际,把宗教关系列为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之一,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新要求。调研中各方人士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合理规划,统筹解决信众宗教生活场所
在依法取缔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基础上,保障正常合理的宗教活动。一方面要引导宗教团体加强对本教信众数量及其分布的调查和预测,根据实际需求依法向政府提出有关场所新建、置换、恢复、合并、调整等方面的申请。另一方面政府要对私设聚会点高发区、家庭聚会活动严重区性质进行分析和研判,按照居民导入导出、住宅区建设、常住外籍人士分布等情况,对宗教场所的总体布局进行前瞻性思考和规划,使宗教活动场所布局更趋合理科学,为不断满足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到合法场所过集体宗教生活。坚持堵疏结合,建议在枫林地区道教信徒私设的聚会活动点附近安排一处临时活动点,并依法加强监管,在条件成熟时规划重建一所道教活动场所。此外,在穆斯林成员较集中的地区增设一处活动点,方便伊斯兰教信徒过正常的宗教生活。
(二)夯实基础,健全宗教事务管理三级网络
宗教工作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能否取得实效也在基层。社区作为城市最小细胞,做好社区宗教工作也就抓住了核心,抓住了基础。建议着力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每个社区设立宗教工作联络员,形成全区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区,延伸到街道、落实在社区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基层宗教工作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充实宗教行政执法力量和宗教工作干部队伍。进一步明确街道、镇管理宗教事务的职责和内容,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探索基层宗教事务委托执法制度、社会工作者介入和参与基层宗教工作的做法,逐渐实现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
(三)创新机制,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党政领导要真正把宗教工作放在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的战略地位来对待,建立宗教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区、街道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宗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宗教工作重点。把宗教工作纳入到区、街道的考核范围。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涉及宗教但本质上属于社会公共管理领域的纳入社会公共管理范畴,采取管理公共事务的方法处理宗教问题,建立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与公安、安全、外事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增强宗教事务管理合力,逐步形成条块结合、多层次、全方位的宗教“大联勤”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四)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组织作用
从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三个层面加强引导和服务。一是管理和服务并重,发挥好爱国宗教团体作用,引导他们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在和谐社会创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督促宗教团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议事决策、办事程序、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建议在已有三个民族宗教团体组织的基础上,组建佛教协会、道教协会等宗教自治组织。二是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教职人员开展政治、法律、文化、语言等方面的学习和对宗教教义的深入探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传教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宗教界弘扬其有利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服务社会、利益人群,巩固好、维护好、发展好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宣传,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
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相关宣传阵地,区分不同宣传对象,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范,特别是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复杂性的认识,提高宗教界人士和各界群众对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要强化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从事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将宗教培训工作纳入现有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列入公务员学法课程,提高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中去推动,最大限度地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课题组成员:汪其才、肖萍、徐玉梅、徐美萍、李瑞、慧真、沈维佳 执笔:肖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