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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3-12-11

 

关于本区“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

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围绕贯彻实施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常委会转发和制定的《关于在本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徐汇区“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纲要》和《关于本区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建设法治城区的决议》、《关于推进“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等文件部署,内务司法工委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依法治区办自今年5月起,组成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检查调研组,分批听取了1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汇报,实地视察了徐家汇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城管暂扣物品集中处置点等场所,召开了10个部门参加的《行政强制法》执行情况调研座谈会,并走访区信访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了解面上情况,同时结合查阅台帐资料,对被抽查单位进行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督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本区在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区的基础上,按照“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要求,继往开来地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了“四个坚持”:

坚持规划引领,加强了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本单位整体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创建内容细化了年度工作安排,领导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了法治建设人、财、物的配置,有的还进行了项目化管理。

坚持突出重点,带动提升了整体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管理人员带头参加了各类法制讲座以及涉及各自业务工作的专门或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完成并运用《中小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课题研究成果,校园与社区联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法制主题教育。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进城务工人员需求,开展了经济法规、诚信经营、治理商业贿赂和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整体水平有所提升。

坚持改进创新,取得了新的成效。区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出台《进一步规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组织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推动制定了多项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方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11年至今与20082010年相比下降23%。区有关部门和街镇创新常态化、长效化的联勤执法管理机制,徐家汇商圈大联勤被评为2012年度上海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佳示范案例。推出预防化解矛盾新举措,成立菜市场调委会,商圈先行法治调解中心等一批行业调委会,在全市首创医调工作现场设立巡回法庭,医患纠纷调解成效显著。打造法治文化新品牌,建设2个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承办了“枫林韵”全市法治文化剪纸作品评展活动、培育了一批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有线电视法治品牌栏目和微博法治文化平台。

坚持公平正义,推进了执法、司法工作规范化。区公安分局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细节和标准,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年来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并将执法监督由事后倒查向事先预防转变,发出《执法问题提示单》376份;区文化执法大队完善举报、立案、处理的行政执法流程图,落实行政强制公示制度,并会同7个单位制定了文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区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和法律监督中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结果,探索组织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宣告,以公开促进公正,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区法院强化审判管理机制,通过实现审限监管全程化、执行质效信息化和构建新媒体环境下司法宣传新格局,提升司法公开公信。同时通过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促进信访老户回到信赖法律、解决问题的正常轨道,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

经对19个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抽查评估,13个单位被评为优良。还创建成2个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4个“守法经营示范企业”、17所“法制教育特色学校”和21个“民主法治示范小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查调研中,代表们认为,“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学法用法的主体意识不够强,自我遵循能力水平参次不齐。一些干部、职工对学法的认识还有欠缺,认为普法教育随便应付就可以了,不愿真正花力气去学。有些管理人员崇尚特权潜规则,有时“口中有法、心中无法、行为自觉不自觉的违法”。还有些当事人学法用法断章取义,片面强调对己有利条规,不尽自身守法责任和义务。

(二)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有待深化,法治文化功能还需拓展。一些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以单向灌输为主,内容缺乏系统性、往往注重短期效果。法治文化贴近实际、贴进生活的内容不多,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提升法治文化的功能和影响力不够。

(三)依法行政工作还要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有待进一步细化,决策实施评估还需完善。以部门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有些公文处理不够严谨。行政管理难点中的不作为、行政许可受理前的懈怠回应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监督具体措施上还偏软。

(四)行政执法难点突破不够,依法跨前联勤执法意识不足。无证无照“六小”经营场所、违章搭建、烟尘噪音、群租扰民和乱设摊等城市管理顽症是信访中群众投诉反映最集中的问题,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存在怕麻烦、怕惹事、怕风险和底气、正气、勇气不足的现象,跨前一步联合执法攻克难点的研究不够。同时也存在部门执法边界不清,相关法律操作细则不明等问题。

三、深入推进的建议

今年8月,全国普法办为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法治城市创建水平,印发《关于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提出以下深入推进的建议:

(一)努力提高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要推进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围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深化学法用法,在学习和工作中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并内化为人格修养。同时把对群众单纯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培育群众法律素养、法律信仰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法律缺失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理念和能力,并在依法享有权利同时,依法履行义务。

(二)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关注民生热点、帮助社区居民准确理解相关法律;以服务为先导、帮助外来人员依法溶入;尊重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社会责任感;培养青少年感恩之情、加强依法自身防范教育。同时创新参与型法制教育方法,采取典型案例讨论、视频课件问答等教育方式,通过解读、访谈、调查等网上互动形式,帮助干部群众提高学法用法能力,并继续借助区域文化人才资源,丰富法治文艺创作与传播,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传媒平台,视频、音频等多媒体载体开展普法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向数字化、科技化发展。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覆盖范围,实行事先、事中、事后的应评尽评,并加强重点项目决策执行跟踪监督。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的业务指导,督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更好发挥司法、检查建议推动改进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相关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通过行政效能监察,提高政府部门、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整体效能。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司法公正效能。以推进“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主旨,聚焦社会管理顽症执法难点,克服“畏难”、“避险”等情绪,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研究组合使用互相不冲突的法律法规,在联勤执法综合管理中依法主动跨前严格执法,同时通过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和有关部门建议制定相关法律配套实施办法,增强操作性。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中程序优先、司法质量与司法效率中质量为重的理念,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并进一步规范诉调、检调对接,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课题组成员:袁建村 竺琪 刘小禾 张妙德 侯杰 傅蕴恺

执笔:竺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