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
日期: 2016-08-01
责任制的规定
(2016年6月7日中共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通过)
为了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根据市委、区委有关要求,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努力构建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切实履行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要结合主任会议、支部会议等形式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日常化,同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目标管理,与人大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主要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支持执纪执法组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干部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区人大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推动落实等各项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并督促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制订并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执纪执法组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依法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所有履职活动于法有据。运用多种方式,重点加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的审查监督,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保障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确保选举和任免工作风清气正。
4.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1.加强研究部署。对区人大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及时全面掌握区人大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党组成员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督促党组成员抓好自身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党组成员责任清单的审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3.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4.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5.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
1.主动研究部署。协助党组及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在组织分工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个人列举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问题和解决措施,提交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并按照时间节点予以推进落实。
2.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3.加强督促指导。了解和掌握分管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对分管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4.参加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与对分管委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实行专题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2.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党组要结合实际,从健全完善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经费监管等方面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责任,采取组织梳理和个人列举的方式,厘清主体责任清单。签约的承诺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3.实行督促检查制度。党组应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督查重点,纳入日常检查之中,每年开展督导检查,对有关方面确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实行述职述廉制度。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向区委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或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实施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