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季度区人大信访情况分析(第五十九期)
日期: 2012-10-29
2012年第三季度区人大信访情况分析
2012年第三季度,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主要有:违法搭建、房屋动迁、社会保障、法院执行难、家庭财产纠纷问题等。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就相关工作进一步关注。
一、基本情况
2012年7-9月,我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46%。据统计,我办三季度共办理全国人大转办件5件,市人大转办件3件;处理来信68件,接待来访99批,接听电话25件,处理电子邮件10件。(其中王再明重复来信90件,以每周合并计算。)
根据信访件主要内容分,建议意见类信访件12件,占季度总量的5.94%;求决类信访件84件,占季度总量的41.58%;申诉类信访件106件,占季度总量的52.48%。
按照信访件数量统计,占据前四位的信访问题是:1、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24件,占季度总量的11.88%。2、执行类和其他合同纠纷类各23件,均占季度总量的11.39%。3、房屋拆迁类21件,占季度总量的10.39%。4、权属、侵权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类17件,占季度总量的8.42%。
二、三季度信访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城区整治违法搭建矛盾仍较突出
三季度,我办共收到反映城区违法搭建拆除难问题13件,同比上升25.41%,其中,重信重访11件。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各方利益的冲突造成了执法困难。违法搭建是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一大难点。尤其是在拆除历史遗留的老违章时,往往与违章改善居住条件、违章经营、违章出租等有关,这些违法建筑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使当事人错误地认为行政执法是对他们利益的侵犯,从而竭力抵抗和阻扰,甚至提出过分要求,如果处置不当容易引起矛盾的对抗和激化。
2、现行法规的要求限制了执法效果。目前,以现行法规《行政强制法》为依据,规定法定节假日不得实施强制拆除,这就造成有的人利用长假期间搭建违法建筑,造成既成事实的现状,再到执法主体履行程序,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时,请当事人3天内进行陈述和申辩,而去陈述和申辩的受理部门主体至今还不明确。加之政府行政审批是否拆除违法建筑的时间为240天,客观上加剧了拆违工作的执行难度。
(二)民商事案件判决后执行难的矛盾仍呈高位态势
三季度,我办共收到反映执行类问题20件,与去年同期上升20%,其中,重信重访12件。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1、被执行人败诉存在抵触情绪。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当前,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的集中到法院,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一道环节,是社会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起信访。有的当事人坚持认为法院的判决“有误”,执行法官依据“有误”判决执行是“错上加错”,于是就不断上访。
2、申请执行人对生效判决期望值很高。有的当事人认为法律文书确定应有权利与实际权利等同,而不考虑权利的实现还受制于客观条件,一旦其权利不能顺利实现,就会对法院产生不满情绪,将不能实现权利的所有责任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有的当事人不愿意履行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大多数没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因被执行刑罚,也无能力执行,这些都加大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难度。
(三)小区居民住宅楼电梯问题备受关注
三季度我办收到的关于小区居民住宅楼电梯的信访件,主要反映小区住宅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使用的电梯已有15至20年,由于年限较长,主机、门机等主要部件存在老旧,发生了电梯沉底,处于“怠工”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加之,日常居民使用频繁、保养不到位,更加促使电梯老化问题。居民认为根据电梯保养单位的检测结果,提出更新换旧的建议,而新、老业委会交接,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缺乏审计,使“高龄”电梯需要维修改造资金不到位,希望得到帮助解决。另外,居民来信要求对完成了平改坡工程的,房屋质量较好的老楼房进行安装电梯的试点。希望区人大和政府部门加以关注。
三、建议
(一)重视源头,解决好初信初访
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司法为民”思想的落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在诉讼过程中要考虑到宣判后的执行。二是明确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同时还有应尽的义务,引导当事人做好财产保全工作,提高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可执行性。三是注重解决好初信初访,对于疑难复杂、对抗性强、矛盾尖锐的案件,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参与的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公信力。
(二)多措并举,共同解决难题
根据《上海市电梯安全监督办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机械制动器的制动能力试验;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议: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区早期安装的电梯做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通过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有效发现和预防隐患,让“高龄”电梯不再带病上岗。二是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电梯的判废标准,如汽车有强制报废年限一样的规定,明确电梯检验不合格不得再使用。三是小区住宅业主应该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筹集资金。
(三)倾听民意,维护群众利益
三季度,我办收到的群众建言包括:1、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徐家汇商圈诚信体系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设,对太平洋数码广场个体户敲诈勒索、殴打顾客现象,坚决予以打击制裁。2、建议政府监管部门继续加强对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的监管,做到常抓不懈。3、希望对老式花园洋房居民的卫生设施改造为独用,装修到位,解决居民生活实际困难。4、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关注困难家庭的生活及医疗保障问题。5、建议司法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能动意识,改变工作作风生硬、拖拉、推诿等现象。
以上所反映的意见建议已反馈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就相关问题已和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