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7-07-20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主任会议
2007年7月1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主持,吴秋珍、吕玉龙、乔德华、汪其才、徐益超副主任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会议认为,在专项行动中要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一是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整治。如对徐家汇、南站等标志性区域内“三小”现象的管理、监控和整治,要让南站管委办和徐家汇地区管委会两个部门一同参与,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二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管理。如建交委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用工情况的管理,经委要加强对餐饮业和一般服务业的管理,加强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各街镇的作用,同时还要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的作用。三是要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企业的关注。如安监部门要梳理分析近几年来非正常死亡事故中的用工管理方面的原因,特别关注重点企业的整改情况。区法院要梳理民事案件中涉及劳动用工方面的非法、违法或是侵权行为。在专项行动后阶段,建议各部门作些互查,弥补薄弱环节。人大常委会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加大执法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
会议听取了街道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人员职责以及街道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与会人员认为,该职责和实施意见的提出很有必要,对于街道区人大代表工作室进一步规范工作具有积极意义,与会人员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并要求进一步征求各街道代表工作室主任的意见,达成共识,更好地推动街道代表工作室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安排和第三季度主要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定于8月29日下午召开。
会议讨论了关于组织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核的有关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核。重点将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宪法和最新出台的重要法律,通过考核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树立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监督的观念,促进依法治区工作不断深入。
会议最后通过了人事免职事项。
(明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