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8-05-21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
5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扩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主持会议,副主任吴秋珍、吕玉龙、乔德华、汪其才、徐益超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听取关于国有资产经营2007年决算和2008年预算编制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关于2007年度我区国有资产经营总预算(决算)编制情况和2008年度我区国有资产经营总预算(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以及区审计局负责人关于我区国资委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我区的国资经营预算工作,特别是国资收益的收缴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在区级层面国资经营收缴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借鉴的情况下,我区根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探索制定制度,通过国资收益收缴,促进了国有资产的有效和优化配置,对推进我区产业能级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08年国资经营总预算也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我区国有资产预算管理的要求,顺应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
与会人员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深入探索国有资本金的投入、结构变化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系,准确把握国资收益与财政税收收入之间的联系区别以及国资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在机制、方法、度、量上加强探索,使国资收益更好地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2、妥善处理积极履行国资委出资人职责与引导企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国资委在履职过程中要提前思考,避免以过多行政手段来代替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避免过多直接介入和审批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好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
3、结合国家和市里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国资核算体系,改进国资管理的监督方式。对项目投向的分析、决策和考核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程序、明确责任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要加强对国有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的评估和监管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对国有资产出借行为,一定要明确期限,有偿归还,并且要将这部分内容纳入对企业的年度考核,对少缴或未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企业,要采取明确的措施。考核体系既要有整体性,也要项目化。
5、对国有权益的投入和拨付出借,在账面上是作为支出,这反映出我们在会计记账方式上还比较原始,很难正确反映出借贷关系,要进一步改进会计结算和记账方式,避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6、要认真研究国资管理成本,合理控制费用。属于企业行为的,不应由政府来承担支出。
二、听取关于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沟通,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和视察意见的相关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大办与区府办联系,落实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的相关情况汇报。
与会人员提出,要重视对常委会上委员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之吸纳和补充进相应的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中。转告区政府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处理过程的跟踪,向提出意见的委员和代表反馈处理结果,并适时向主任会议汇报,从而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
三、听取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
与会人员认为,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信访工作,可以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对于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推动人大信访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提出了市、区人大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打算:从6月开始,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上午,将安排1名市人大代表和2名区人大代表参加信访接待。同时,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继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下访活动,重点选择内容涉及执法、司法和维权的信访件开展下访接待,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区人大代表双月座谈会的计划方案。该会将于
会议讨论了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安排。该会初定于
(综合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