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9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8-06-05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9次主任会议
一、听取关于加强规范化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检察长储国樑关于区检察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的情况汇报。
去年常委会听取了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提升队伍素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若干建议。为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今年区检察院进一步研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措施,提出“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高办案质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主要做法是:1、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岗位业务培训,坚持专门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2、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明确 “以着力增强干警规范执法意识、提高干警规范执法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为主旨,以提高办案和综合工作质量、增强工作效率为目标,推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办案和综合工作质量效率”的指导思想,推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3、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加强与人大的联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依法、文明、严格、规范”执法,不断促进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与会人员认为,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队伍的能力建设,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调“从严治检,治检先治长”,领导班子注意以身作则,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与会人员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1、要在坚持思想道德建设和岗位业务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把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放到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探索专门人才培养机制,注重骨干力量的培训,为年青干部的成长奠定基础。
3、要注意研究如新修订的《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司法工作的影响,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执法,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4、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和权力制衡观念,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宣传检察工作,从而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
二、听取关于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行政案件审判专项调研的有关事项通报
会议听取了内务司法工委主任秦通关于配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开展行政案件审判专项调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报。
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强行政案件审判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将对本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参与此次上下联动的调研工作。
与会人员认为,此项调研开展过程中,应当注意研究公权力集中、公信力较差的政府部门在行政审判过程中的情况,要做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同时,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快职能转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收费行为,精简审批项目,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传达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监督法》交流会有关精神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玉龙传达了关于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监督法》交流会的有关精神。该会由市人大研究室牵头长宁、徐汇、静安三个区主办,于
与会人员认为,要进一步学习《监督法》,认真领会法的精神实质。对于《监督法》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对于法律只作原则性规定的,要加强研究,及时总结,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逐步规范。要根据《监督法》的精神改进现有的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四、传达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扩大)会议听取本市开展抗震救灾援助工作情况报告的有关精神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秋珍传达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扩大)会议关于听取本市开展抗震救灾援助工作情况报告的有关精神。
与会人员认为,我区在这次抗震救灾行动中,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第一时间召开抗震救灾专题工作会议,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紧急行动,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同时大家也认为,抗震救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进入安置、恢复和重建阶段,我区要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合理压缩公用经费,节约开支,把更多财力物力投入到支援灾区的行动中去。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听取对超收财力投入抗震救灾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把听取本区抗震救灾援助工作情况报告列入下一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五、其他事项
会议最后讨论了关于本年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下访的初步安排和6月份主任会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