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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1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8-09-12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1次主任会议

 

9月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1次主任会议(扩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副主任吴秋珍、吕玉龙、汪其才、徐益超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茅明贵主任主持。

一、听取本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适逢残奥会召开,本次会议首先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赛娟关于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徐汇区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2007年7月20日,上海市政府和中国残联签署了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任务书。12月10日,谢坚钢副区长代表徐汇区人民政府与市政府签署了创建责任书。在市创建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我区全面开展了创建示范城市的工作,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徐汇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涉及区域内残疾人工作共14个目标75条任务。

与会人员认为,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是一个地区文明的重要标志。徐汇区参与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应当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促使各部门更加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扩大社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了解残疾人的需求,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真正实现“三个走向”(残疾人工作走向社区、走向残疾人家庭、走向残疾人身边),做到“三个活跃” (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活跃)。

与会人员围绕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生活和就业等基本权利,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尊残。要积极开展残疾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推动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尊重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的就业、自立,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2、助残。要把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用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发动社会力量,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着力保障残疾人的生活、文化、科普、体育和娱乐活动正常开展。要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助残扶手工程,完善“阳光之家”、“阳光工场”的建设和管理,为残疾人提供活动场所。

3、扶残。要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帮助对象,创新工作体制,进一步扶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促进医疗康复。对重残无业、两老一残等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要纳入最低社会保障救济范围,落实特殊保障政策。要加强区域内二、三级医院的联手合作,各有侧重,形成“专科加综合”的特色,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医疗、康复条件。

二、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一周信访情况汇报,决定于近期安排一次常委会领导接访活动,并决定今后将领导接访活动固定为每月一次,形成长效机制。与会人员还指出,在信访工作中,尤其要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件和初信初访件,进一步加强研究,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

茅明贵主任最后通报了徐汇区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以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情况。

(综合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