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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4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8-10-16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4次主任会议

 

10月2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4次主任会议(扩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副主任吕玉龙、汪其才、徐益超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茅明贵主任主持。

一、听取本区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冯敏辉关于徐汇区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区以政府为主导,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建立财力保障机制,综合各部门资源,建管监并举,着力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形成了专业化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管理指导、非政府组织承担养老服务、社会单位及志愿者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支持的养老服务社会化格局。

与会人员指出,随着我区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口逐年增多,社会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养老服务不能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必须鼓励社会广泛参与,不断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与会人员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增强政府主导、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的责任感。区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要深入了解掌握区域范围内亟需帮助的孤老、一老养一老、纯老家庭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加强与卫生系统的联手合作,进一步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

2、进一步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如充分发挥区域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专业资源优势,为社区老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为老公房安装扶手、为养老机构安装电梯、提供助浴服务设施;在敬老节发动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就餐服务等。

3、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子女对年老父母赡养的义务和责任,并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敬老爱老作为争创文明家庭、文明社区的必要条件之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听取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国务院2008年5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国务院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按照该决定,市县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任琦青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

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政府注重将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监督和行政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了我区行政机关和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管理理念逐步从权力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政府管理权限逐步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管理方式逐步从传统的政府决定向民主、依法决策转变,管理手段逐步从单一的行政制约向法治管理转变。

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今后区政府凡出台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意见、规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都要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2、依法行政工作要注意抓主体,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行政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抓体制,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和相关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清晰界定行政部门的权利义务,防止行政不到位、错位、缺位,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3、完善行政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探索研究,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败诉原因分析和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从以往注重量的考核逐步转为对依法行政效能的考核,并将行政奖惩落到实处。

三、其他事项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其才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同志在市人大机关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处以上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娄运昌通报了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例会的有关精神。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张振国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第三次例会的有关精神。

会议最后布置了关于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学习讨论会暨代表双月座谈会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