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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9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8-12-03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9次主任会议

 

12月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9次主任会议(扩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副主任吕玉龙、乔德华、汪其才、徐益超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茅明贵主任主持。

一、听取本区落实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支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房地局等部门关于落实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支管理制度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本区在落实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支管理制度方面所做的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文件,加强政策研究,领会中央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摸清家底,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的出让收支管理。

同时,与会人员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区政府应加大国有土地资源的调控力度,将其纳入综合盘子统筹考虑,进一步强化管理。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领导小组应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避免多头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土地储备和使用出让比例的研究,界定范围、规范程序,建立完善的运作机制。

2、提高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区政府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提高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水平,同时参照外区成功经验,深化完善土地出让收支的核算体系。按照市政府文件及我区实施意见的精神,于每年第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的土地出让收支预算以及当年度的土地出让收支调整预算,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尽早确定年度土地收储出让指标,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提供较为充分的依据。

3、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市场培育机制,在土地从收储到出让这一系统工程中充分发挥各环节的积极性,在资金平衡、经济社会效益的综合考量中提高土地收储及供应的效率。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制订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办法,并成立相应的土地储备成本认定机构承担审核职能,控制土地储备成本。规范土地收支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收支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土地资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同时增强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支的规范、合法。

4、按照国办发100号文规定,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支情况,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基于我区管理现状,考虑到该项工作刚刚起步,建议参照市政府文件精神,2009年作为过渡期,先试编预算,并于年中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决算及200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时,将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作专章汇报,并在适当的时机过渡到向人代会报告。

二、听取本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本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基础性工作。通过调解,有力地预防了社区矛盾的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效果明显。自去年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相关建议后,区政府解决了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本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初步建立,本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人员得到充实,经费得到保障,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与会人员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当前本区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发期”,存在因社会事故、小区争议和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社会矛盾,要研究建立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协调处理机制,以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为重要抓手,构建和谐城区。

2、要将关注范围扩展到区域性的矛盾,结合社会热点,重视行业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3、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与区法院、劳动局、司法局、总工会加强合作,提前介入因当前金融危机引起的劳动争议矛盾,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提出应急预案和解决方案,既要保证企业通过优胜劣汰机制得到发展,也要依法保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4、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整合区域内的法律资源和社工资源,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和社工队伍的作用,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研究探索相关的激励机制和培训制度,提升调解队伍综合能力,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三、听取华泾镇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华泾镇、发改委、规划局关于华泾镇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工作情况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推进华泾镇城市化进程是我区“十一五”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实现徐汇区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徐汇南部地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解决好行政管理体制、集体资产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和老宅基改造以及民生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与会人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在推进华泾镇城市化进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两级政府和三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应当由区政府和镇政府共同努力,立足更高角度加以考虑。区里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解决好领导体制上的问题。

2、加强综合规划,合理布局,逐步推进华泾地区市政道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抓住世博机遇,将城市规划与发展文化休闲服务业有机结合,将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规划要有前瞻性,建设的力度更大一些,同时要统筹考虑道路交通、商业配套和生活设施、精神文明建设等项目。

3、区政府要落实专门部门加强调研和政策研究,针对华泾镇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市里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政策界限,加强政策指导,共同推进问题解决。

4、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高度关注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村民社会保障、征地人员养老和医保等民生问题,并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华泾镇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稳定、人心稳定。

四、关于召开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讨论了关于召开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该决定将提交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乔德华副主任最后通报了11月26日韩正市长所作的关于本市经济形势的报告的有关精神。

(综合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