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6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9-05-15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6次主任会议
一、听取我区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公安消防支队关于我区贯彻实施《消防法》的情报报告。主任会议认为,消防是关系千家万户安全状况的工作,也是世博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消防工作做得好不好,对社会、企业和群众影响很大。目前区域内如堵塞消防梯、地下室利用、群租等消防隐患很多,相关部门应当抓住《消防法》修订、实施的契机,从以下几方面贯彻好《消防法》:1、加大宣传力度。要注重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注意通过典型个案的宣传,加大对区域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的教育,使“水火无情、重在防范”的观念深入人心。2、对贯彻实施《消防法》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的行政强制措施等难点问题,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基层会商”制度,推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实施办法或工作机制,促进消防工作的发展。3、要促进区域内各校区、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志愿者队伍的建立,推动群众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展,使其成为消防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4、区域内相关单位要把消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严格按照消防规划促进消防站、栓的建设,加强老式居民住宅楼的老旧电线和喷淋设备的改造工作。5、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加强对建筑消防工程的检查,做到在建检查、竣工必查,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6、区公安消防支队要高度重视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努力消除消防隐患,对突发事件有完备的应急预案。7、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区府办就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报告。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95件书面意见,集中反映政府应对金融危机、迎世博工作和事关社会稳定问题的解决等内容。与会者认为,这充分说明市委“四个确保”决策完全来自于人民、来自于代表,是人民和代表意志的集中体现。区政府在处理工作中,思想重视,效率较高。通过书面意见的处理,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意识得到体现;处理书面意见的法定责任感进一步强化;“三个结合”处理机制初步形成,为今后办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示范作用。
与会者建议:1、政府要通过处理代表书面意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注重基层建设,进一步打牢基础;二是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注重在“商”字上下功夫,加强协调,形成合力。2、通过处理书面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构改革和问责制的实施,促进政府责任的落实。3、通过处理书面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区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代表提出书面意见是问政,听取政府办理情况是督政,政府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能够较好地解决问政与督政的问题,对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意义。4、要进一步提高书面意见处理解决的比例,提高处理书面意见的质量,从而提高代表的满意度。5、完善处理问责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处理工作的问责主体,并建立跟踪问责机制和制度。
三、听取《关于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态势,主要原因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仲裁收费制度的改革等,金融危机又进一步加重了这一趋势。调研报告关于我区劳动争议高发原因、趋势和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必要性的研判是准确的。
会议建议:1、要结合学实活动的要求,继续对劳动争议审判工作、审判与仲裁衔接工作和人民调解在调处劳动争议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调研,并且取得实质性的促进效果。2、《关于本区大学生就业促进工作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我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情况的调研报告》修改后,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委办局,供决策参考。
四、其他事项
会上,茅明贵主任传达了我市1-4月经济运行状况分析会议的情况和全区学实活动解决思想大讨论会议精神,并对区人大机关学实活动提出了新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娄运昌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情况通报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