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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5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09-11-16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5次主任会议

 

11月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5次主任会议(扩大)。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主持,副主任吴秋珍、吕玉龙、乔德华、汪其才、徐益超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听取关于本区科技资金使用实效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科委主任吕晓慧关于本区科技资金使用实效情况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费佐祥就此内容作的补充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周婷婷关于本区科技资金使用实效情况的调查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2006年以来,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和科教兴市核心区的功能定位,全力推进实施区“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聚焦区域重点,扶持企业主体,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建设“科教兴市核心区”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

与会人员建议:1、充分发挥好科技投入引导作用的同时,要从投入引导转向带动和驱动企业实施新增投入上来。深化“四入五联”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院所合作资金,鼓励和引导院所的科研成果应用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2、在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财政管理规范的政府科技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促使财政政策和资金向着更有利于调动企业积极性、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引领社会资本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各项任务。3、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激活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内在动力。加大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人才工作配套政策,使领军人才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人物,为高新科技产业化提供人才支撑。4、要注重发挥本区的综合优势,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各项公共服务,营造企业发展、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听取本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法制办副主任任琦青关于我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相关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决定》的贯彻落实,及时制订了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较好地执行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开展了听证、绩效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但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目前我区依法行政水平与迎世博、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等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与会人员建议:1、要深入学习国务院《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把握、综合分析我区情况,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区司法局、区法制办等部门要研究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提高学法的系统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2、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决策前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的产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方便相对人办事;加强对行政争议的调处工作,防止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和矛盾的激化。3、行政执法问题是当前的社会热点,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自由裁量权限,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其他事项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补选个别区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关于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