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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7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10-11-18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7次主任会议

 

11月1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7次主任会议(扩大)。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主持,副主任吕玉龙、乔德华、汪其才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听取本区融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委副主任施方关于本区融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融资工作关系到区域持续发展的实力,关系到区域科学发展的方向。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区相关职能部门找准定位,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区域金融业态日渐丰富,融资规模逐步放大,金融体系日趋完善,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建议:1、要进一步抢抓机遇,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转变理念,创新完善投融资机制,走出一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业发展之路。2、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作为服务的内容,大胆突破原有服务范围,主动服务,积极延伸开展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服务工作。3、要善于利用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创新融资方式,夯实投入机制,构建区内企业多渠道融资服务体系。4、支持社会性担保机构发展,政策性融资进一步向“两高”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质押等领域倾斜。5、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增进理解和互信,共同构建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政府和金融机构应齐心营造良性互动的金融环境.合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大力推进金融业与区域经济和谐共进、协调发展6、加大扶持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力度。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力争有更多的企业上市成功。7、司法部门要高度关注涉及金融服务的案件,加大执法力度,改善区域内金融执法环境,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听取2010年度本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国资委主任刘申生关于2010年度本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我区的国资经营预算工作,特别是国资收益的收缴和监管工作起步较早,透明度高,走在全市的前列。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决算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对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建议: 1、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国有资产,资产的处置要公开、公正、合法、合规。要加强对国有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的评估和监管工作,提高经营收益和质量,努力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要进一步细化对项目投向的分析、决策和考核,完善程序,明确责任主体,推进科学民主决策。3、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要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报告制度。国资委要与财政局加强合作对接,统筹安排,优化编制流程,及时向人大报告,接受监督。4、要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责任,完善出资企业年度经营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提高考核的准确性和有效性。5、加快工作进度,把集体资产纳入国资委监管范围,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代表工作室关于个别代表辞职和补选事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