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5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11-03-22
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45次主任会议
3月1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5次主任会议(扩大)。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主持,副主任吕玉龙、汪其才、袁建村、许建华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听取本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建交委主任刘东昌关于本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生命财产安全,更是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区建交委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开展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会议建议:1、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清楚产生这些问题的内在原因。统一认识,始终绷紧建设安全这根弦,抓源头、抓事前、抓控制,不断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和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2、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责任主体意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在建设单位,要通过各类宣传和培训,不断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逐步使制定、完善和落实好各类责任制变为建设单位的自觉行为。3、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要强化职责,主动跨前一步,做到条块结合,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将监管工作做在前头,切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4、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继续深化建设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对违规行为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从严管理,从重处罚,管罚并举,使我区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无事故。5、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重视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全区建筑行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筑工程事故。
二、听取关于本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徐汇公安分局消防支队队长季华关于本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狠抓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创新消防监督检查服务模式,提高了城区火灾整体防控能力,使我区公安消防工作呈现出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
会议建议: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扩大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2、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强化主管领导问责制和执法人员责任制,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职责,督促社会各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内部防火责任制,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3、进一步深入排查隐患。要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以地下空间、交通枢纽、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为重点,加强监管和整治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消防安全保障。4、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5、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管长效机制,树立严格执法的监管权威,确保区域消防工作长治久安。
三、听取2011年度徐汇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国资委主任刘申生关于2011年度徐汇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编报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我区的国资经营预算工作起步早,编制早,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透明度高,走在全市的前列。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有关精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了大量工作,对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区域发展、民生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建议: 1、要改进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实现资本预算管理规范化、预算分配程序化和资金安排科学化。2、要加强科学分析,深入研究被注资企业发展战略和项目的可行性,做好预期评估和跟踪监督,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经营收益和质量,努力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3、要健全资本预算考核评价问效机制,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责任,完善出资企业年度经营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确保资本预算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
四、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程和时间安排;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