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2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11-06-08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2次主任会议
6月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52次主任会议(扩大)。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茅明贵主持,副主任吕玉龙、汪其才、袁建村、徐益超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工作室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听取本区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房管局局长陈继刚关于本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文化局局长陈澄泉关于本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我区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资源,多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遗产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积极作为,使保护工作呈现“理念有创新、保护有成效、运用有思路”的良好状态。但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现今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执法管理相对薄弱。
会议建议:1、广泛宣传,深化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不断强化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文物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发改委、建交委、规土局等多个部门,要纳入区委、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牢固确立“保护就是发展”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充分发挥现有工作机制的功能,不断完善保护措施,切实抓出成效。3、加强协调,严格执法。职能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协调统一、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协调合作,依法从严执法,严格规范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抢救、挖掘、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探索多元化、多途径、市场化的投入机制。制定具体的激励政策,调动社会力量,不断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工作。5、古为今用,科学规划。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保护工作要尊重历史,古为今用,近现结合,准确定位,突出历史传承的延续性、建筑文化的特色性、利用自然的和谐性和文化内涵的丰富性。6、合理开发,注重社会效应。要整合资源,着力打造有徐汇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在保护中利用,以利用促保护。要充分发挥“馆藏文化”等资源优势,面向社会,逐步使我区优势资源成为群众接受教育的基地。
会议建议:人大相关工委要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针对执法面临的问题,加强调研督查,成果可以作为代表书面意见交政府有关部门,促使我区历史文化遗产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更加科学规范。
二、听取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征兵办副主任杜友松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情况报告。
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征兵工作,以提高兵员质量为核心,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征兵,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廉洁征兵,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会议建议:1、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要把学习宣传兵役法规贯穿于征兵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明确依法征兵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征兵的观念。依据条例,运用法律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努力营造政府依法尽职尽责、公民依法履行义务、全民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大环境。2、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武装部建设,完善各项优抚政策。区委、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抓好街道(镇)、企业和院校等基层武装部的组织建设,在保证基层武装部工作机构健全、专武干部队伍得力、基础配套设施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完善各项优抚政策,增强参军入伍吸引力。3、进一步强化区域观念,联手、联动、联建做好征兵工作。要明确公安、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各高等院校在征兵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联手、联动、联建,加强协调合作,全面提升我区征兵工作水平。4、进一步做好宣传,强化全民国防观念。要将《兵役法》、《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到国防教育课程中,强化适龄青年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激发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坚定他们参军入伍、锻炼成才的决心。
三、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人大与政协联手开展视察以及区小人代会筹备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