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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14-11-12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

 

    111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8次主任会议(扩大)。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高宏主持,副主任汪其才、许建华、彭秋萍、杨逢珉出席会议。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列席会议。

    一、听取关于徐汇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关于徐汇区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费佐祥关于徐汇区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关于徐汇区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我区财政增幅比较平稳。区财政局在争取市财政支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10亿元债券转贷资金优化了我区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和利率结构,

    会议建议:要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新规定。一是继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通过上级财力补助、地方债券转贷等方式扩大我区可用财力、减轻融资压力,进一步增强区财政稳健运行的能力。二是统筹安排财力,分年度计提还本资金,确保到期偿还能力。三是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区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减轻财政压力和风险。

    二、听取关于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建交委副主任、区重大办专职副主任顾俊关于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重大工程项目对于推进我区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区正处于项目建设的黄金发展期,发展后劲足、发展空间广。明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建议:一是紧抓节点、节奏、节拍,分层分类推进。要明确各个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按照项目性质、规模、投资主体等实际情况控制节奏,掌握好每一个环节,打好节拍。二是明确各方责任,理顺管理机制。区重大办要强化资源整合和调处能力,明确条块责任,完善目标考核、应急响应、施工质量责任追究等机制。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决策程序,推动我区全面发展。把握好重大项目的认定标准、遴选机制和报告审议决定制度,做好重大项目储备,深入研究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机制。

    三、听取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徐国文关于徐汇区政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人士代表工委副主任姚鹏程关于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在书面意见数量上升的情况下自我加压,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反映出了很好的精神状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体现,值得肯定。

    会议建议:一是区府办要加强部门协调,特别是对涉及跨部门的书面意见办理,要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切实提升办理质量。二是将办理难度较高的书面意见列入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事项,进一步加强督办落实。三是要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提出书面意见的质量,加强人大代表起草书面意见的培训指导。四是将组团式走访活动收集的群众意见与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有机整合,统筹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

    四、听取关于建议召开田林路下穿中环线节点改善工程项目听证会的请示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周婷婷关于建议召开田林路下穿中环线节点改善工程项目听证会的请示。

    会议认为:田林路下穿中环线节点改善工程是代表书面意见多次提出建议后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实事工程,资金投入量大、代表关注度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可作为今年的听证项目。

    会议建议:一是加强与区建交委、重大办的沟通,摸清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合理确定听证的主题和内容。二是听证程序适当从简,准备工作要充分。三是参加听证的人员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全面听取行人、驾驶员,企业、专家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会议还讨论了2014年常委会工作报告提纲,听取了各工委、室近期工作安排的通报,并进行了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