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
日期: 2017-05-02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
2017年5月2日上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醇晨主持,副主任朱成钢、徐国文、卢鉴、朱伟红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以及办公室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一、听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潘晓华关于《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俞晓红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自查报告。
会议认为,各单位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是支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提高各部门贯彻执行《条例》的协同性,增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合力。二是注重提高区域内企业落实《条例》的积极性,倒逼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提升区域消费环境。三是加大对“网红”消费的关注力度,各部门要主动跨前形成合力对“网红”实施有效监管,使“网红”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的发展。
二、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检察院免职事项、区人大常委会12个街道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免事项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任免事项;听取了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一季度信访情况分析;通报了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上海市区、街镇人大干部培训的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还通报了一周工作情况,并进行了工作部署。
(区人大办 赵斌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