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一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日期: 2020-08-21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一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2020年8月20日上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一四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主持,副主任朱成钢、徐国文、刘燕刚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一、听取关于本区推进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教育局局长王彤关于本区推进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宋涛关于相关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在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税收,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提出: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长效监管。落实培训市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推动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行业主管、行政执法等环节实施对接,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培训市场治理体系。二是加大对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和促进力度,落实“市28条”和“区18条”惠企政策,落实在线经济扶持政策,通过专项资金等方式,重点支持吸纳就业能力较强、长期经营状况良好的培训机构,稳定培训市场信心。三是转变教育观念,引领健康发展。引导校外教育培训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发挥有益补充作用,形成校内校外差异化互补格局,让校外培训机构更多承担兴趣特长教学和社会化培训,共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听取关于本区贯彻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绿化市容局局长王缨关于本区贯彻实施《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较好地贯彻了《决定》精神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
会议提出:一是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确保《决定》落实到位。二是重拳出击,提升法律震慑力和权威性。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严厉打击各类违规交易,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利益链。按照《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对相关违法行为加重处罚,提高法律的震慑力。三是加强宣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让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听取关于本区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区财政局副局长赵洪英关于本区2019年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按照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会议提出:一是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准确把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快将“三本预算”都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督促各预算单位把绩效理念和要求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全过程中,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提高预算单位和项目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探索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及时调减或回收预算执行率较低的财政资金。三是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持续提升绩效管理能力水平。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题整改落实情等情况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区政府任免职事项,讨论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方案,听取了部分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
(区人大办 赵斌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