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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三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日期: 2021-07-05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三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202175日上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三四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主持,副主任朱成钢、徐国文、卢鉴、朱伟红、刘燕刚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一、听取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郭艳楣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燕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元华关于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模式,扩大法律宣传,落实保护举措,切实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实效,《未保法》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会议提出:一是进一步形成贯彻落实《未保法》共识。要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机制,形成多方协同联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展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更大合力,更好保障未成年权益。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区民政局作为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的责任,督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确保《未保法》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扎实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法制委、监察司法委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有效解决《未保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徐汇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听取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房管局局长张敏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城建委主任委员李青关于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不断优化理顺管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管执法,相关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会议提出:一是要全面把握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要贯彻“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和“留改拆并举,以保护保留为主”的工作要求,保护好、利用好历史风貌资源,助力打响徐汇文化品牌。二是要抓住修法重点,提升执行实效。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健全配套机制,强化监管指导,促进城市更新和历史风貌保护的有机结合,不断推动城市功能完善与品质提升。三是要调动社会各方参与风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结合社会治理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风貌保护,开展风貌区保护更新利用的前瞻性研究。通过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环境质量等,进一步调动社区居民参与风貌保护的积极性,共同做好风貌保护工作。

三、其他事项

会议邀请了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徐启华为与会人员解读《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

会议讨论通过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扩大)会议建议议程和方案、旁听公民建议名单、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若干决定、有关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任命事项,听取了《关于转告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批准徐汇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及审议意见的函》复函的情况,并书面报告了区人大常委会6月份信访情况。

(区人大办   赵斌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