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三九次主任会议纪要
日期: 2021-10-12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三九次主任会议纪要
2021年9月22日下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三九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主持,副主任朱成钢、徐国文、卢鉴、朱伟红参加了会议。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一、听取关于换届选举选民排摸登记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枫林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陈永坚关于枫林街道选民排摸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田林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陈勇关于田林街道选民排摸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选委办选民登记组组长朱龙霞关于选民排摸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做好本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前段时间各选举工作组扎实开展选民排摸登记工作,为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奠定了基础。
会议提出:一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将人大换届选举作为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各方面,保证选举结果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愿,确保选举结果受人民满意。二是确保“应登尽登”目标,努力提高选民登记率。要准确把握选民排摸登记工作要求,切实提高选民的知晓度和主动性,着力提高排摸登记率和户籍人口登记率。三是强化统筹、提前谋划,保障人大换届选举顺利推进。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明确重点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同时,要及时做好舆情梳理和研判分析。
二、听取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府办主任王骏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江滨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提出代表建议是代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人民城市”建设的具体方式。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会议提出:一是总结好办理工作经验。相关单位要通过走访、座谈、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新一届人大的代表建议工作夯实基础。二是开展好新当选代表培训。11月新一届人大代表当选后,代表工作室要及时组织新当选代表履职培训,加强新老传承,让新当选的代表尽快了解和掌握提出批评、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发挥好“家、站、点”平台作用。围绕群众反映集中、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加大调研、走访力度,进一步发挥家站点平台在收集、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听取关于本区卫生事业发展和投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卫健委主任任雪雷关于本区卫生事业发展和投入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宋涛关于相关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各项任务,切实加强财政投入,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会议提出:一是充分认识当前本区医疗卫生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完善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总量增加的同时,在结构调整、资源整合、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二是持续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加快完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入,保障人民群众享有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医疗学科体系建设。结合“三胎”政策和老龄化加剧等新情况,加强相关学科体系建设,带动医院实力全面提升,更好发挥医联体作用。四是重视社区卫生中心发展。加强社区卫生中心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中心在为老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作用。
四、听取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袁欣华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元华关于相关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监察委员会立足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察工作,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监察监督下沉延伸,民生领域监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提出:一是进一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治理、完善制度、防治腐败。二是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干部队伍。以《监察官法》出台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三是用好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要围绕民生领域日常监督中暴露出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监管缺位等问题,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抓好整改。
五、听取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郭艳楣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朱龙霞关于相关工作执法检查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区政府始终把养老服务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并逐渐形成以“邻里汇”为品牌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新模式,养老服务体系得到持续完善。
会议提出: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感受度。二是努力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整体合力。在设施规划建设、养老服务监管、护理员队伍管理、推进医养结合等关键环节,要跨前思考、加强联动,进一步理清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三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要深化细化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既要关注养老服务量的增加,更要关注质的提升。
六、听取关于本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本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沈洁关于本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区规划资源局局长彭海东关于本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戚振国关于相关工作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徐汇发展特点,全区国有资产呈现总体优良、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绩效显著的特征。
会议提出:一是推动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定位,更好地发挥徐汇国有资产在重点产业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能级。持续做好国土资源的规划、收储、供应等工作,有序推进徐家汇商圈、徐汇滨江等重点地块的开发利用和功能提升,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更好服务徐汇经济社会发展。
七、听取关于本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沈洁关于本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郭本厚关于相关工作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主动接受监督,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要求,规范债务资金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会议提出:一是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确保政府债务资金安排和使用更好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二是切实加强债务管理,及时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变动情况,完善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推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部门要做好储备项目梳理和准备,确保专项债券资金能及时落到具体项目上。
八、听取关于本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绿化市容局局长王缨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徐汇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区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李青关于相关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构建、巩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有效运转,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向纵深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会议提出: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软实力。要持续用力、抓紧抓实、久久为功,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使垃圾分类真正成为永不过时的新时尚。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提升综合管理、分类施策的工作实效。要围绕定时定点投放、分类收运管理、两网融合建设以及道路和公共区域分类投放等问题加强管理和指导,切实提升垃圾分类实效。三是强化社会共治,提升各方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提升宣传发动的有效性,培养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
九、其他事项
会议讨论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方案,听取了《关于转告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复函的情况。
(区人大办 赵斌韵 供稿)